证监会紧急叫停银证理财 券商建言监管预留空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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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5月17日 16:10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何逍 上海报道 紧急公文 这是一份姗姗来迟的公文。由于“非典”延长了休市时间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轮岗等原因,中国证监会的这份重要公文旅行了近20天才在5月15日送达深圳证管办。这又是一份紧 记者从深圳证管办获悉,该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以后任何券商与银行合作推出的受托理财产品必须报经中国证监会审批;任何券商推出的受托理财产品不得承诺保底收益。一位看过该文件的业内资深人士告诉记者,“虽然全文没有一个‘禁’字,但实质上就是一道禁令。” 据了解,近一两年,一些券商曾向监管部门上报过有关银证合作理财产品的申请,但一直没有获得监管部门的明确答复。今年1月份招商银行和招商证券携手勇闯禁区,推出招商受托理财计划后,其他券商积极跟进,仅在3、4月份就先后有国泰君安、国信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等六七家银证合作理财产品面世。5月8日,就在中国证监会拟定这份“叫停”公文期间,天同证券与浦东发展银行携手推出的“同赢证券理财计划”开始发售。与以往的银证受托理财计划低调发售不同的是,该计划的宣传折页不仅上了浦发银行各营业网点的柜台,也在报纸上刊发了新闻。 对“同赢证券理财计划”的发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办公室机构处的一位女士5月15日上午告诉记者:我们迄今没有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我们专门负责证券公司的同志因为非典原因轮休在家;天同证券注册地不在上海,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 15日傍晚,已经有不少券商知道了“禁止令”的下达,一家正在准备发行银证合作理财产品的券商负责人不无遗憾地告诉记者,天同证券赶上了一趟“末班车”,而我们下手太慢了。按照证监会文件精神,对已发行的此类产品,只需规范整顿,即在规范的合同中取消承诺保底收益的条款即可。 券商蓄谋已久 其实,最早的银证合作理财计划是长江证券在去年中旬与湖北农行推出的“长江超越理财计划”。一位知情人士说,从某种意义上说,招商受托理财计划是对长江超越理财计划“剽窃”后的产物。该人士透露,招商银行的产品开发人员以与长江证券合作的理由拿到了长江超越理财计划的相关资料。事后,招商银行最后与自家人推出了这个产品。招商银行推出招商受托理财计划后,把这份说明书视为珍宝,不许内部人士外传,生怕同行仿效。但这份说明书最后还是流传了出去,以至于目前市面上的理财产品说明书都与招商证券的“模样相仿”。 招商受托理财计划与长江超越理财计划虽然大框架一样,但两个产品也有差异。据长江证券的相关人士介绍,长江超越理财计划是上报过证监会的,但证监会一直对此未做答复。所以长江超越理财计划一直坚守了分立账户和不承诺保底的底线,而且长江证券在宣传上也一直遮遮掩掩,因此发行非常不理想,基本上没做起来;而招商受托理财计划中因为设立了集合投资和暗示保底收益,销售情况异常火爆,原本设计的5亿规模卖出了十几个亿;长江证券急起直追,依照招商模式,又推出一期新的“长江超越理财计划”,短短几天销售了1.7亿。 此外,国泰君安和上海工行推出的安丹理财计划,国信证券和深圳工行推出的金理财计划,海通证券和农业银行的金钥匙理财计划,包括正在热销的同赢理财计划,都销得非常理想。《经济观察报》此前曾有报道,原定认购期为4月16日至4月28日的“安丹理财计划”,在仅仅推行了7天之后,于4月22日早上提前结束,原因是“太过火爆”。 其实,对于开发银证合作的受托理财产品,券商已经蓄谋已久。自从市场行情大变及中国证监会规范了券商的资产管理业务以来,券商已经不愿接受机构委托的高收益要求的资金,他们开始把视线集中到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上和居高不下的居民存款上。但由于管理层要求券商对受托资产必须“单立账户”,并且不得承诺保底收益,盼望合作的券商和银行苦苦思索也找不到合规的办法。闽发证券的一位老总说,我们去年和兴业银行谈了一年也没谈出头绪来。 招商银行的突破给一批有准备的券商争取了机会。像长江证券这样,一些券商在这块业务上终于获得了利润。一位4月份已经发行银证合作理财计划的券商老总兴奋地告诉记者:我们已经有了2%的赢利了。 从多数券商理财计划公布的标准来看,券商管理资产的费用“最多不超过管理资产的0.5%-1.2%”。这样看来,扩大规模是形成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利润的重要因素。我们取中间的标准计算,券商管理1个亿资产的收入是100万元,管理10个亿资产的收入是1000万元,这与原来大家所定义的资产管理业务是“高收入高赢利”业务的概念已经相去甚远。 银证合作理财计划刚刚让券商举步维艰的资产管理业务看到一缕希望,当未发的券商正在跃跃欲试、已发的券商正在筹备第二期产品时,证监会的一纸文件把这刚被合力挤开的大门关闭了。 监管部门的担忧 一位正在筹划发行银证合作受托理财产品的券商老总,听闻“禁止令”后认为,2%的收益率完全是无风险的,监管部门没有认真研究这些银证合作理财计划中的投资产品和投资方向,实在是多虑。 但监管部门却有着与证券公司不同的利益取向和社会责任。中国证监会的一位相关人士在一个非正式的场合告诉记者,对此我们一直深感忧虑。 据该位负责人分析,几乎每个银证合作的受托理财产品都明示或暗示了最低保底收益。比如国信金理财计划的承诺是说“不低于2.25%的概率是99.9%”国泰君安安丹理财计划的说法是“期望收益率为2.6%”而招商受托理财计划的说法更巧妙,“管理费从超过2%收益的部分中提取”,这不但违背了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已经非常类似于柜台债;另外,虽然在各券商与投资者的受托合同中都没有相关的条款,但在银行人员的营销过程中,都有口头承诺,实际上很多老百姓是冲着银行的信誉而来的。按照以往的先例,国家对机构投资者在金融投资中的损失是不做弥补的,但对普通百姓个人在金融机构中遭受的损失则是如数补还。这位负责人表示:为了防止此风迅速蔓延和银证合作理财产品规模的无限扩大,我们不得不在节前紧急下发了这个文件。 “集合投资中隐藏着更大的风险”,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证监会一直要求对受托理财的客户资产“单立账户”,就是要强化受托的投资者对券商投资行为的监控。而在这些银证合作的理财计划中,既没有设计基金中的持有人大会那样的机构,散户投资者又没有机构投资者这样的专业能力和约束能力,作为托管人的银行对券商的投资行为也没有什么有效的监控手段。 这位负责人提出:谁来保证其中的股票基金和债券的投资比例?谁来判别券商股票买入的时机和价位?谁能保证券商购买国债以后是否会用回购的方式变现后再做超出范围的投资?3个月一次的信息披露是否足够?总而言之,在推出此类产品之时,无论是券商还是银行风险控制的工作显然没有做足。 其实早在证监会下决心发文之前人民银行已经看到了这一产品中蕴含的风险。几家与券商合作的银行都承认曾经接到过人民银行的停止发行此类理财产品的口头通知,但人民银行并未公开行文全面禁止。深圳某银行的一位高层猜测:原因可能是人民银行从未承认过这些产品的合法性,也就无由叫停;另外也不想对已经购买此类产品的投资者造成心理冲击。 但一位银行个人理财部的主任告诉记者这类产品对银行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于公来说,可以稳定储户和新增储户,于私而言,可以在业务创新的名义下创造个人业绩。 一些券商向记者表示,新生事物应该给出空间尝试发展的,管理层可以加强监管促进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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