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茉莉天津报道
巨款不见了
“我当时一下就懵了。”回想起到银行发现自己存在银行的400多万款项只余下5万多人民币,家在天津的李先生至今还心有余悸。李先生向记者介绍说,1999年底他先后将总额 为460万元的款项,分别以其个人及岳母的名字存入工行天津分行。“我当时表示如果没有什么大的需求,将尽量不动用这笔款项。”李先生说。
今年年初,李先生前往工行取款,“柜台人员要给我换折。”李先生向记者出示其1999年与2000年初的存折,“这是工行的旧版存折,他们让我换上现在的新版存折,但是新折拿出来后,我发现账户里只有5万多块钱了。”“经查,另一个户头的钱也没了,银行人说我的钱转到股市去炒股了。可我们全家人没有一个人炒过股,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我立即去公安局报了案。”
工行随即也向公安局报案了,事情很快进入了刑侦阶段。
“7月底,有公安局的人跟我说案子基本破了,一个嫌疑人承认是他做的。”李对记者说详细的作案手段公安局方面表示要在结案后再跟他说,但基本过程大约是这样:李分别存入这两笔款项的一个月后,作案人就分别用这两个账号的储户姓名,各做了一张只有名字与储户姓名相同的假身份证,并用假身份证到证券公司开设深沪两市股东账号和交易资金账户,并通过银证转账的方式将李先生在银行两个储蓄账户中的钱转移到证券资金账户。
问题出在哪里?
李十分不解地对记者说,他一直没有搞明白,别人没有他存折密码,是如何把他的钱给转走的,“公安人员说嫌疑人就是到现在都不知道我账号的密码,但我就不知道这钱怎么被转走了。”
李向记者出示了从工行天津分行处要来的转账流水,可以看到以李先生名字于1999年底存入的款项,在2000年1月5日就被划转到与李先生名字一样的证券账户,作案者当日转走了50万人民币,此后进行了类似的划转直至账户资金底线。此后李先生于2000年初以其岳母名义存入的钱款,也在2000年3月13日被两笔转出90万元。
“问题出现的核心就在办理银证转账业务的时候”,有券商介绍说,“现各券商与银行在银证转账业务的合作上各有不同,但在开通银证转账业务时,是要核对开办人的身份证与银行账户密码的。”显然如何穿过核对储户密码这一关,是整个案件的一个关键所在。
李先生通过律师得到了一份工行天津分行时年与券商之间的代理股民资金划转协议书,这份银证双方的协议合同上没有就开办转账业务时双方核对股民与储户间的资料进行详细的权责约定,但就证券公司方面责任有这样的一个规定:证券公司在与股民的委托协议中应明示“股民授权受托券商和工商银行在依股民指令进行资金实时划转时免予核对储蓄账户密码”,要求股民保证其本人所提供的客户资料中“股民姓名、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资金账号、本人活期储蓄账号”等要素的真实准确,并对因不真实、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法律责任,证券公司负责将股民提交的居民身份、存折原件与股民所真客户资料进行审查核对……
此案问题就出在这个条款上,根据其从公安方面得到的消息,在证券公司方面与他名字相同的那个账户,实际上除名字一样外,岁数、身份证号和住址都不同,为证明该股市资金户头非自己所有,李生先拿着自己与其岳母的身份证到证券公司开出了深沪两市的股东交易户头,“这足以说明我的身份证从来没有在证券开过户。那个与我名字相同的证券户头不是我的。”
有券商分析表示,现在国内银证转账业务普遍是,在开办的时候核对储户密码,但到证券公司的银证系统中进行转账时,用的是股民在开办银证转账业务时设定的转账密码,“这与储户的储蓄密码不是同一个,因此使得开通银证转账时的核对工作对保证资金安全方面的重要性更大。”
工行的这个银证转账协议是不是可以认同为在开办银证转账业务时免核对储蓄密码,只核对股民证件?这似乎只有工行与券商方面能够来回答这个问题,但由于案件目前还处在刑侦阶段,工行天津分行方面表示,银证转账系统是不是出了安全方面的问题,由于目前案件还没有定性,因此要全面了解案件过程后才能发表意见,因为目前银行方面还不能确定银证转账业务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但问题是肯定存在的,因为作案者成功实施了钱款的转移,这说明工行天津分行在与证券公司间进行的银证转账业务是一定存有缺陷的。如果说确实在股民开办银证转账业务时免核对储蓄密码,那么在基础环节的个人身份证件上出了问题后,银行可以说根本就无法保证其储户的资金安全,因为只要知道储户个人资料,利用假证件资金就可以被他人从银行划转证券账户实施转移。
关注假身份证的金融犯罪
人行天津分行办公室朱主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李先生巨款不见一事引起了分行的重视,“从人行内部所掌握的情况看,这是国内首起利用这种手法进行金融犯罪的案例。从整体上来说,银证转账业务开通有一定时间了,都没有发生重大问题。”
朱主任表示从其所了解的情况看,这一案件涉及到的是金融诈骗,他说银证通业务目前各银行各券商间是一家一个样,还不是全国统一模式,人行方面对此仅只是进行备案,其整个业务的流程都是由银证双方自行协商议定的,因此是不是流程出现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确认。
他对记者介绍说,目前在金融领域,利用各种假证件进行金融诈骗的案子有很多。他认为,一张假身份证就能开出证券交易户,这说明从最基础的环节就存在问题,而身份证件的真假问题不论是银行还是证券公司目前都无法进行确认,“这一直是公安部门在管理,而银行或是证券公司或是其它的部门是不是有去进行身份证真假鉴定的能力和权力,都存在问题。”
“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建立相关的安全系统与个人ID密码和安全账号,已越来越重要了。”中央金融工委研究室钱小安博士就该起银证转账案件发表看法表示,“目前相关这方面工作还未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重视,但银行或是证券公司对个人证件的真假是无法判别的,这加大了金融犯罪的可能性。”
目前李先生已通过律师向天津市有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偿付其所存入的款项的本金和利息,他向记者表示,如果银行可以向境外的银行学习一些,哪怕是每个月寄一次对账单给储户,都可以及时发现这个问题,不至等到时隔两年后才发现。
看来就加强客户资金安全系数方面,金融领域还有很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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