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规范再融资应设二道“防火墙”

2001年08月09日 08:0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记者 李彬

  上海消息 针对部分上市公司频频滥融资的现象,一些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管理层应该为规范再融资构筑二道“防火墙”。即建立专户管理制度,防止募集资金被滥用;严格券商事前控制职责,防止上市公司无节制地滥发。

  在我们的证券市场上,一些再融资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非常低下。有的公司募集资金一到帐,或被转移到资不抵债的大股东户下,或被拿出一两个亿用作委托理财,或被变戏法一样改作他用,由此带来的则是上市公司“变脸”频频,甚至有可能引发证券市场的一连串信用危机。对此,香港中文大学教授郎咸平[微博]日前建议,中国可借鉴国际经验,在上市公司中建立保证信托人制度。

  业内人士对这一建议深表赞赏,并结合中国证券市场目前的实际,提出了建立操作性较强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的建议。所谓专户管理,就是对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用专门帐户进行管理和监控。具体而言,上市公司再融资完成后,必须将募集的资金打到公司指定的专用帐户,做到专款专用,投向公司当初既定的项目,而不能再被随便用作“拆东墙补西墙”。与此同时,上市公司应对专用帐户资金的进出往来及时披露,会计师在做年报、中报审计时,要对专户管理资金的使用情况做专门表述。地方证管办在定期巡检中,要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只有构筑起了募集资金监控这道“防火墙”,才能使募集资金不会出现“买醋的钱去买酱油”的现象。

  另一道“防火墙”的重要主体之一就是发行第一“把关人”的券商。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发行机制市场化,券商的责任更大。目前中国证券市场尚未走出供需不平衡的窠臼,导致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基本还是由公司自己说了算;而为了争取项目,券商往往任由公司甚至与公司携手“自说自话”。但近期大盘的大幅下挫,已经深深打击了一批正在或已决定于近期再融资的公司,一批券商也因此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股东”。随着中国证券市场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公司的严格审核,如果券商还不尽快建立事前控制制度的话,发不出去的一刻恐怕就在眼前。

  这些人士指出,作为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的推荐人,券商应严格筛选那些业绩优良、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并在公司董事会形成再融资决议前,以专业顾问的身份参与方案的设计,努力促进和制衡上市公司再融资方案的合理以及投资决策的正确。如果这道“防火墙”不建好,券商很可能会“引火烧身”,包括承销风险、信誉降级及民事处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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