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个强制性家装规范昨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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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11:26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说到房子装修这事儿,很多老百姓都有一肚子的苦水。今后,这方面的纠纷解决起来就方便多了。我省首个家装行业强制性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即将出台,昨天,省质监局就此举行了听证会。 据了解,目前全省共有6600多家装修公司,家装年产值300余亿元。与此同时,家装投诉也是一大热点,去年省消协接到家装投诉260起,今年1-4月76起。
《规范》内容:空气质量必须检测 提交听证的《规范》草案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起草。根据《规范》,家庭装修中的电气工程、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将被执行强制性标准,任何一项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都有权要求返工。 在电气工程上,《规范》除了对线路走向、安全防护等提出要求外,还提出诸如“插座距地面高度不宜低于250mm”等要求;对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也提出了具体标准;最受老百姓关注的室内空气质量一项,《规范》明确:工程装修完工7天后、用户自购家具未进入室内前,监管单位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的三项指标(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据省质监局副局长杨烨介绍,草案对保修期限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自交付使用日起,保修期内出现非使用不当产生的装饰工程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无偿予以修复。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家庭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听证会聚焦:监管赔偿应该更具体 昨天的听证会,代表所提建议集中在三个方面: 标准要通俗。一位来自科技信息研究院的市民代表提出:“我们一辈子都不会进行几次装修,对家装行业的一些专业术语不可能有全面的了解。所以希望这个验收标准能够通俗一点,让每个老百姓都看得懂。” 执行需跟进。浙江某电视台从业人员蔡志豪表示,《规范》条例齐备,监管部门在执行时,还需进一步跟进,不能让其成为空话。 惩罚应加强。草案中提出,施工方应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直至达标为止。但是参加听证会的省消协代表姜女士认为不能这么简单。“如果工程不合格,装修公司还必须对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进行赔付。” 省人大代表蔡志超则提出,该草案更多的是一个企业的自检行为,在由谁监管、怎样赔偿方面,没能有力体现,出了质量投诉,会出现追溯责任难的问题,因此,在这方面应当更具体些。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充分考虑这一点,对具体如何实施、怎样惩罚还会进一步完善。记者 施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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