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张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昨发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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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10:56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只需具备5项基本条件,创业农户也可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获得法人地位了。昨天,来自台州地区的10位农民,从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的手中拿到了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他们所成立的10个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也成了全国首批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标志着中国历史上又一个新型企业组织正式在浙江诞生了。”郑宇民局长说。 背景:“身份问题”困扰浙江农户
随着中国加入WTO,面对日趋全球化的市场竞争,浙江的农民开始思索用联手经营的形式,进入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农民合作社应运而生。 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在国外已有150多年历史的组织形式,却一直没能在我国取得其合适的法律地位,没有法人资格。而没有法人资格,就意味着在经营资格、银行贷款、税收抵扣、商标注册等方面容易碰到各种问题,很难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经济纠纷的,甚至连对簿公堂的都困难。其所需要承担的“无限责任”,更是让许多农民“望社兴叹”。 本质:闯市场的农户成了法人 这个问题终于引起了浙江省有关部门的重视。去年11月制定出台的《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首次明确界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并明确农民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有限责任。 而在昨天,省工商局将这一条例落到实处:首批发出的10张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让农户从此也有了自己的创业平台。对此郑宇民表示,现在给农户颁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就是给从事农业的农民一个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法人资格和地位。只有农户变成法人,才有可能在根本上使农产品变成商品,才有可能使生产的自主权变成经营竞争的平等权。 同时,工商部门还将在各地注册大厅开通绿色通道,从快从速优先为农民办理营业执照。 优势:“一下子就贷了150万元” “以前好像没有‘身份证’,不规范,没有法人地位,没有固定资产,去年以合伙企业贷款遇到问题,只能以个人名义贷,量很小。今年正式登记注册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下子就贷了150万元”。台州路桥区桐屿街道盐岙村村民冯普德说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后给他带来立竿见影的好处时,显得非常高兴。 而浙江百花园林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斌则向记者表示,在重新登记后,社员仅需承担有限经济责任,并能享受政府对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肯定会吸引更多农民加入合作社!”另外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表示,合作社成为法人组织后,还便于农民创自己的品牌,品牌效益非常明显。 门槛:具备五点即可拿执照 据省工商局企业注册处负责人介绍,《条例》规定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门槛”并不高,只要符合“有七名以上的社员、5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有社员共同制定的章程、合作社名称,建立符合合作社要求的组织机构,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五点要求,即可申请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 记者 施予 通讯员 沈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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