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市二药假药已致4人死亡 广东有11人用药受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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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13:22 南方都市报 | |||||||||
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使用假原料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造成多人严重不良反应,其中4人死亡。 14日下午,齐齐哈尔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这一事件的最新处理情况: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进行了全面查封,并立案调查,警方正在对药品采购、保管、检验等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采取措施对假丙二
11人用药受影响,4人死亡 14日下午,记者赶到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传染病区,6名受到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亮菌甲素注射液”影响的重症病人正在这里接受救治,其中3人已经上了呼吸机。病人脸色发黑,看上去病情相当严重。 传染病科主任高志良教授向记者介绍了事情发生的经过。4月29日和30日,传染病科连续发生群体重症肝炎病人突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的情况。这种极其罕见的短期群体性事件引起院方高度警觉,并初步判断是由药物引起的。 通过排查,院方把怀疑的目光锁定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上,这是病人们当天唯一都使用过的一种药品。难道治病救人的药品会成为致命杀手吗? “亮菌甲素注射液”主要用于治疗急性胆囊炎和慢性胆囊炎发作,以往使用过程中很少发现有不良反应。 5月1日,院方一面停止使用“亮菌甲素注射液”,一面紧急组织专家会诊,并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测不良反应中心和中山大学医管处进行了报告。5月2日,院方基本认定,这起事件确是“亮菌甲素注射液”引起的。 到目前为止,受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亮菌甲素注射液”影响的病人共计11名,除1名病人因用药少、病情较轻已经出院外,6名重症病人正在全力救治之中,另有4人因救治无效死亡。据介绍,由于这些病人本身患有重症肝病,病情仍有加重的可能。 “如此严厉的监管措施前所未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月3日接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亮菌甲素注射液”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报告后,立即进入紧急状态,责成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暂停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生产,封存全部药品,同时派出调查组分赴黑龙江、广东等地进行调查,随后又派员赴江苏追踪调查有关生产原料问题。 5月11日,在初步认定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为假药的情况下,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断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和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同时要求各地药监部门在本辖区范围内就地查封、扣押。 禁售令迅速传到各地药监部门和药品经营企业。 “由于生产一种假药而被查封全部100多种产品,如此严厉的监管措施前所未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发现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其他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但也没有排除其他药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 老采购员超低价进药 据齐齐哈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曹永文介绍,这家企业在质量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前面提到的采购员工作时间已经很长了,是位老采购员,理应了解采购的规范和要求,但却为了利益放弃了这些原则。“以前,他买的都是进口的丙二醇,价格在1.7万元左右,而江苏产的价格仅为6000多元”。 不仅仅是采购环节存在问题。国家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一整套自我监督机制,但假丙二醇进入这家企业后,却如入无人之境,经过验收、检验等一道道关卡,各项检验结果均认为合格,最终把药品制成了“毒品”。有关专家指出,堵住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上的漏洞,必须在强化监管上下一些功夫。 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