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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失职致客户背黑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08:2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实习生 隗苗苗) 汪先生通过北京北方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贷款买车,而公司却未将汪先生的还款及时交给银行,致使贷款人因欠款被银行列入黑名单,无法再贷款。

  汪先生2003年用一位北京朋友的身份证贷款购买了一辆捷达车,每月还贷2200元。

  2006年3月,担保公司业务员称可以到汪先生公司取款并代交。此后的8个月,业务员每月到汪先生处取款,并留下一份盖有担保公司公章的收据。

  2007年3月6日,汪先生接到建设银行来电,称根据银行的记录,汪先生已拖欠6个月的车款。并且即使还清了车款和滞纳金,也已产生了不良还款记录,短期内也很难再从银行贷款。这一消息令汪先生大吃一惊。

  北京北方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曹经理承认,该公司确实收取了汪先生8个月的车款。由于公司与建设银行之间业务协调,公司没能及时将车款存入。“公司目前正在与银行协商,争取尽快补交车款,并承担滞纳金。”

  “钱的事小,但我朋友正要贷款办企业,已经受到影响。”汪先生说,如果担保公司不能消除朋友的不良记录,他要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介绍,客户还款记录都会被存入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无法消除。非恶意欠款的客户,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保证继续还款,银行可以根据情况为其办理部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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