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生活 > 正文
 

药盒标示零售价药店不买账 企业称政策不合规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7:22 北京晨报

  ●新闻追踪

  晨报讯 (记者 赵阳) 日前,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出整顿药品价格的相关意见,药品外包装将标示建议零售价。记者调查发现,京城药店对这一政策的可行性并不乐观。

  对标示建议零售价的新政策,金象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军向记者表示:
“这条政策的意义不大,对药品价格的规范也起不到什么作用。”他表示,金象大药房不会按照标示的建议零售价售药,“我们会按照自己的经营策略和定价卖药的。”

  他表示,目前药品执行的国家指导价都是上限价,药店一般都会低于此价格销售,“我们不可能按指令价格卖呀,而且OTC(非处方药)各省市自己定价,对生产企业来说,在全国销售很麻烦,执行起来有困难。”

  外地进京的某平价药房负责人也表示不会按照建议价销售药品,他的话则更为直接:“定这条政策的人根本就不懂得(医药)行业的规律,现在推行时机很不成熟,不过我要举双手赞成。”

  该负责人表示,医药行业不同于日化行业,“洗衣粉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利润都是透明的,标个建议价基本上差不多。”但医药企业由于所在地区、原料进货渠道不同和技术、资金、政策壁垒等原因,其生产、流通、管理成本差别很大,“药品是特殊商品,定价体制不改变,这些都是没什么用的。”

  他最后说:“同品种中,我们都是选择最便宜的(执行标示建议零售价政策后),老百姓一看价格比国家定的少好几倍,会怎么看待医药流通?这对行业不好!”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