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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规定液态奶使用复原乳须醒目标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18:08 武汉晚报

  汉网消息 (记者 符樱 通讯员 李珺) 昨日,我市出台乳制品标识标注管理实施方案,让市民喝奶更放心。

  根据方案,我市将对所有“汉产”乳制品的产品标识标注进行强制性规范:在液态奶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必须在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位置,用汉字醒目标注“复原乳”,在产品配料表中注明复原乳所占比例;产品正式投产前,还须如实向当地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据介绍,复原乳是用奶粉勾兑还原成的液态奶,经两次超高温处理,营养成分严重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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