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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烟花售价差一倍 供销总社称销售商自主定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2日 13:58 北京晨报

  市供销合作总社:烟花爆竹属市场调节价商品,具体售价由销售商自主制定

  晨报讯 (实习记者 童志媛) 昨天,鞠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北京西站附近购买一种小孩玩的手花时,发现三个相距不远的销售点价格不一,分别为10元、12.5元和20元,最贵的是最便宜的两倍。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供销合作总社,供销总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烟花爆竹属市场调节价商品,供销总社只是定了参考销售价格,至于具体销售价格是由销售商根据供求关系自主制定的,总社方面没有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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