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陶达嫔 刘静) 元旦期间,广州瓶装气价格连日飞涨,突破95元的“承诺价”,直抵百元大关。这表明省物价局节前紧急启动的临时价格干预有些“失灵”。政府应该扮演何种角色,去调控诸如水气电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公共产品,已成了社会各界的热点议题。不少专家认为,政府应采取积极而为的、长效的“干预之道”。
企业
市场“导演”了这场戏
广州某瓶装液化气生产销售企业的一位负责人向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近期一级码头原料价格约为6200元—6300元/吨,但一级码头是万吨码头,那里的货一般不是直接供应,需要先到二级码头进行分装,单个大、中企业通常也是在二级码头进货,小企业还得再等一层一级下来。
仅原料到了二级码头价格大约就要上升1000元/吨,也就是达到了7200元—7300元/吨左右。这还不包括运输费用、人力成本,之后还要到生产环节,再经过分装、运输等。该负责人表示,这其中每一环节都渗透着市场的力量,因此企业只能顺应市场,“只有它说了算”。
建议
应用“软措施”平衡各方利益
据了解,目前,除深圳、广州放开瓶装气价格,实行市场定价外,省内大部分城市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教授肖滨认为,煤气是基本民生用品,其价格上涨对贫困或低保人群影响很大。政府为维护社会公平与公众利益,在市场“失灵”时,应理直气壮地进行价格干预。
肖滨认为,广州瓶装气价格持续上涨,是因为价格干预有滞后效应。可见,政府何时“出手”很关键。但不管怎样,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价格“警戒线”,让百姓心里有底,避免恐慌。
广州市政协委员李伟成曾多次参加煤气、水价听证会,他认为,政府拥有大量资源,可以通过与煤气公司有“约”在先、组织货源、通过监控人为涨价企业等措施,防范因价格干预过“硬”,企业“弃市”而有价无市。但问题是,目前政府用“无形的手”调控市场的能力不够,造成要么硬性执法要么放手不管的尴尬局面。
李伟成表示,尽管广州瓶装气价格已市场化,但政府有责任指导企业在公共利益和企业利益间找到平衡点。企业资质包括有无稳定社会价格体系的能力,政府批了牌照,公司就有稳定社会价格的义务。政府应让企业充分明白这点。
国外一些进入公用事业领域的企业,在遇到类似状况时,很配合政府指引。为什么?一是企业重视信誉;二是政府能适当而娴熟地运用软性措施去指导企业、调控市场。
不少市民、专家,乃至燃气企业的负责人都表示,除了一些软性或中性的政策之外,还有相关法律可以制约。省物价局市场监督处有关负责人强调,按照价格法,对于趁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物价部门将在调查之后给予最高20万元的罚款。即便是以提高运送费来变相哄抬燃气价格的,也可最高处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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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瓶装气价格变动
2005年2—7月份,零售市场15公斤瓶装气价每瓶在71元—73元之间浮动。
8月16日,广州市煤气公司瓶装气价涨至75元/瓶。
进入9月份,在一周内连续出现了两次提价,其中9月1日从75元/瓶涨至77元/瓶,6日再次涨至79元/瓶,之后,一路攀升。
到去年“十一”黄金周前,气价升至85元/瓶,短短一星期后的10月9日,涨至87元/瓶。
11月上旬经历陆续两次提价后,价格保持在91元/瓶的高位。
去年12月初,瓶装气价小幅回落,最低至87元,13日又回升至90元/瓶以上。17日跃升至97元/瓶后,政府有关部门发出95元/瓶的“呼吁价”,但至今价格仍紧逼百元“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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