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仍收0.9元暂不实行阶梯水价
作者 刘静 张海华
昨天,广州不少小区内贴出通知,从2006年元旦起实行新水价,即居民生活用水的由原来的0.9元/立方米提升到1.32元/立方米,工业用水和经营服务用水也分别由每立方米1.2
5元和1.85元涨至1.83元和2.71元,综合水价达到1.69元/立方米。同时启动二次供水管理、计量系统改造等工作,但暂时不施行阶梯水价。
广州市物价局昨天向笔者证实,广州市政府已批准新水价从今天起正式开始实施。市自来水公司表示,目前仍在制订具体细则,由于水费一般是两个月收取一次,因此暂时还看不出明显变化。但昨天已有不少市民讨论认为,“肯定会增加日常消费负担”,因此要注意节约用水。
据悉,考虑到低收入困难家庭的承受能力,为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用水需要,对持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实行水价优惠,即维持原价0.9元/立方米不变。
调价方案中提到的计量系统改造以及二次供水管理也同时启动。自来水公司将在5年内,分阶段对全市116.64万户尚未具备抄表到户的用户计量系统改造,每年从售水收入中计提定额资金1.5亿元,逐步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终端收费;从售水收入中计提2173.5万元,专用于水池保洁、管网维护等,以改进二次供水管理。今后,全市二次供水水池保洁将全部由自来水公司归口管理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