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红帽子进行非法行医 南宁市一家医院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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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9日 15:33 新桂网-南国早报 | |||||||||
记者 蒙晓喻 “参加行动人员全部关机,行动过程中不许与外界联系。”昨日上午9时30分在自治区卫生厅门前,卫生厅法监处处长刘莉向整装待发的20多名执法人员发出命令。当日上午,广西与全国13个省同步突击行动,统一调查处理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
上午10时许,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眼耳鼻喉治疗中心后,才知道当天检查的诊所就是其隔壁的视光中心。只见这个标明为“二院视光”的诊所大门紧闭,但其后院可以进人。执法人员介绍,在11月中旬他们曾对该视光中心进行检查,当时已经要求其立即停止诊疗。此时,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院方负责人称,在上次稽查过后他们就立即关闭了该门诊。执法人员要求院方将门打开,把病历、接诊记录等资料拿出来检查。 进入诊所后,执法人员在接诊台里找到一本病历记录,发现该诊所11月21日之后6天没有任何接诊记录,也就是在上次查处后暂停了接诊。可是11月28日开始又再出现记录,直到12月5日仍有大约20份的记录登记。在另一个文件夹里则发现一份登记表,直至12月26日仍有不少病人在此就诊。院方负责人解释,这是在执法检查前曾在院里就诊的病人再次返院复诊,或者是很久前便在该院预约手术的外地病人。 在院方提供的一份租赁协议书上写着,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向长沙爱尔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租赁相关设备,建立“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治疗中心”(即“二院视光”)。在保证爱尔公司每月设备租赁款及相关投入资金应有回收的前提下,剩余利润归院方所有。院方负责人称,这个门诊收入其实很微薄,他们只是想把品牌树立起来。 执法部门经检查初步认定,这是利用国有医疗机构的牌子直接进行合作经营,涉嫌非法行医,勒令诊所立即停诊,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后再作出处罚。刘莉称,这就是平时常说的“红帽子底下开黑店”,是非法行医的一个类型。他们利用老百姓对医疗机构的信任,打着医院的牌子行医。但这种医疗机构和普通科室有着明显不同,它们都装潢漂亮。“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也是老百姓看病贵的诱因之一。”刘莉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