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亿天价罚单为何难以落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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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09:02 中国消费网 | |||||||||
最近所发生的两件事情让老百姓开始用两只眼睛来看待中国的能源战略企业。一个是今年11月13日发生在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的爆炸事件,由此掀起的轩然大波至今仍在持续。现在已经有10多名哈尔滨市民起诉该企业,要求企业在此事件中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二是山东东营市环保局最近开出9亿元罚单,作为胜利油田几十年来对当地环境污染的代价。这些创造出巨大财富的能源企业的环保成本问题开始引起人们的关注。9亿罚单只是纸上数字“最终的结果可能是,要么地方和企业相互让步达成默契,要么由于企业抵制和争论的存
今年11月底,山东东营市环保局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按照有关法律,油井产生的油泥是危险固体废弃物,每吨可以收取1000元的排污费。而在胜利油田几十年的生产作业过程中,少说也产生了90万吨的油泥,如果正常交纳排污费,将达到9亿元之巨。 据了解,东营市环保局已经向胜利油田“开刀”已经不是第一次。今年1月20日,东营市环保局向胜利油田所属3家采油厂下达处罚通知书:“胜利油田东辛采油厂、现河采油厂及胜利采油厂所钻的255口油井没有依法办理环评手续就擅自投产使用,此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决定对每口油井处以10万元罚款,共计2550万元。”在法定期限内三家采油厂没有申请复议,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拒绝履行该处罚决定。今年11月,东营市环保局又向东营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有罚款并加处罚款4050万元。这样,三家采油厂共需交纳6000多万元。据悉,油田和地方经过协商,这6000多万元环评罚款“搁置”起来。 被处罚的东辛采油厂环保科负责人认为,罚单事件是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博弈的结果。他说,原油作为战略物资归国家统一调配,作为中央企业,胜利油田的利润和税收大部分都直接上缴了国家。虽然胜利油田是东营惟一一个特大型企业,但对当地的经济贡献却少之又少。当地地税部门人士称,胜利油田每年上缴的国税大约为80亿-90亿元,而交给地税的税款不到20亿元。而这9亿的天价罚单究竟能不能落地,恐怕连环保部门心里也没底。地方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博弈成了一个难题。 同样的难题也出现在吉林石化的身上,在吉林当地,索赔者者提出了吉林石化搬迁或关闭的要求,对此要求,就连当地的环保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也认为,不能因噎废食,关键是防护好,在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中协调发展。专家呼吁尽快出台环境税 程实认为,在9亿天价罚款事件中,皆大欢喜的博弈均衡并不一定会出现,惩罚机制带来的也可能是互不相让、各自受损的尴尬局面。这种惩罚机制很可能由于抵制和争论的存在而在长期中陷于僵局,进而对企业的正常生产、地方的经济增长、环境的有效保护带来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程实认为,直面环境污染,在长期中更具有经济有效性的制度安排应该是税收。 在11月29日闭幕的东亚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研讨会上,一份由中国环境规划院等4家科研机构的环境和财税专家合作而成的环境税征收实施方案引起了各界关注。具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税征收初露雏形。据记者了解,专家提出了独立型环境税方案、融入型环境税方案和环境税费方案这三种环境税征收方案。据悉,将来在我国实施的环境税有可能采用其中某种方案,或采用由三种方案重新组合而成的新方案。其中在融入型环境税方案中,专家建议,在消费税中新增资源消耗大的、污染严重的产品税目。新增煤炭和清洁能源消费税目,并实行差别税率,煤炭消费税考虑煤炭使用的环境成本,清洁能源实行低差别税率。在资源税中增加淡水资源税目、森林资源税目和草地资源税目,调整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黑色金属矿原矿的资源税率,将这些资源的稀缺性和生态补偿与恢复成本纳入税率。 程实认为,在目标明确、力度适中、分类管理的累进式环境税收机制的约束之下,胜利油田等排污企业在生产经营之中将更加主动地注重环境保护以控制成本,这种主动性增强、合作性增加正是惩罚机制所欠缺的。因此,以税为主,以罚为辅,才是直面环境污染之时实现和谐发展的有益之举。(编辑:李旭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