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整治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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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10:40 解放日报 | |||||||||
本报杭州讯 (记者 杨健) 电力部门强制用户购买电表,并搭售不必要的商品;供气部门指定消费者购买他们提供的燃气灶具;运输部门强制用户购买保险……这些以前看起来很“平常”的经营行为,以后在浙江都将被归入“霸王条款”一类。记者近日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几个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将是近期浙江工商部门整治的重点。 将被打击的“霸王条款”包括: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电线、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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