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不到特惠商品 商家却拿“解释权”蒙人

2001年07月04日 13:25  哈尔滨日报 

  永远买不到的特惠商品

  前不久,道里区一家商厦打出宣传广告,声称全场折价酬宾,并推出某品牌空调2.5匹冷暖柜机售价2500元、随身听100元等特惠价。比市场价优惠一半多的价格自然令人心动。消费者遇先生当天早上便打电话到商场询问该款空调,被告知还没有到货;下午,他又打电话询问,被告知货已卖完。第二天,他到该商场去买100元的随身听,反遭营业员一顿讥笑:“哪会有100元的随身听?”

  感觉被愚弄了的遇先生事后被告知:特价空调每天只卖3台。当他对为什么不在广告上标明表示疑问时,商场的一位工作人员却说:“要是都卖那样低的价,我们还不赔死了?这广告就是为了吸引人气。”遇先生虽是满肚子怨气,但却因“解释权”在商场而无可奈何。

  买一送一,此“一”非彼“一”

  许多消费者都有和遇先生类似的经历。诸如买一送一,送的“一”和买的“一”无法相提并论;全场打折其实只是个别柜台打折,甚至是先提价再打折等等。多数消费者对此并不当真,但南岗区居民肖先生却认真了。肖先生曾到一家号称“买一送一”的超市购物,他发现并不是所有商品都买一送一,而且送的只是极少数用胶带纸捆在一起的即将过期的小件食品。当他提出这种做法和广告内容相悖时,营业员的回答如出一辙:“广告的解释权归我们。”

  解释权是个陷阱吗

  商家的解释权合法吗?这样的广告是否属于欺诈行为?黑龙江拓达律师事务所王勇律师认为:这样的广告实际上是在误导消费者。《广告法》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如果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王勇律师介绍,一句“解释权归我”,往往成了商家误导性广告的挡箭牌。虽然多数人不会为此和商家较真甚至打官司,但消费者还是应该有自己的主见。遇到商家这种把“上帝”当傻瓜愚弄的行为,不要姑息迁就,要寻求有关部门的支持,揭穿商家骗人的文字游戏。杜宇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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