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消费市场 > 正文
商家糊弄顾客有新招:“解释权”蒙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4月19日 16:34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4月19日电(记者杜宇 梁鹏) 买一送一、打折销售、购物送大礼等等,是商家常用的的促销方式。在这些广告后往往都附有一句话:解释权归本店。但这句话却往往成了一些商家糊弄其“上帝”的招术。

  郑州百货大楼日前打出宣传广告声称全场折价酬宾,并推出长虹空调2.5匹冷暖柜机售价2500元、爱华随身听100元等特惠价。比市场价优惠一半多的价格自然令人心动,消费者
蔡先生当天早上便打电话到商场询问该款空调,被告知还没有到货;下午他又打电话询问,又被告知货已卖完。第二天他又到商场去买100元的爱华随身听,结果反遭营业员一顿讥笑:“哪会有100元的爱华随身听?”

  感觉被愚弄了的蔡先生事后被告知:特价空调每天只卖三台。当他对为什么不在广告上标明表示疑问时,商场的一位工作人员却说:要是都卖那样低的价,我们还不赔死了?这广告就是为了吸引人气。蔡先生虽是满肚子怨气,但却因“解释权”在商场而无可奈何。

  许多消费者都有和蔡先生类似的经历。诸如买一送一,送的“一”和买的“一”无法相提并论;全场打折其实只是个别柜台打折,甚至是先提价再打折等等。多数消费者对此并不当真,顶多是暗赞商家精明。但郑州居民肖伯震却认了真。肖先生曾到一家号称"买一送一"的超市购物,他发现并不是所有商品都买一送一,而且送的只是极少数用胶带纸捆在一起的即将过期的小件食品,当他提出这种做法和广告内容相悖时,营业员的回答如出一辙:“广告的解释权归我们。”

  肖伯震非常疑惑:这样的广告是否属于欺诈行为,解释权是个陷阱吗?他在咨询了法律工作者并查阅了相关法律后认定:这样的广告实际上是在误导消费者。广告法规定,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如果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句“解释权归我”,往往成了商家误导性广告的挡箭牌。虽然多数人不会为此和商家较真甚至打官司,但消费者对此还是有自己的看法。肖先生说:商家口口声声称顾客是“上帝”,但这种行为简直是把“上帝”当傻瓜在愚弄。顾客上当受骗只能一次,这种小招术到头来肯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毁自己的生意。“上帝”们希望得到的是优质服务,而不是陪着商家玩文字游戏。(完)






发表评论】【财经论坛】【聊天室】【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相关链接
卡券消费狂潮过后 商家调整营销策略 (2001/02/26 10:07)
房地产界面临重新洗牌 外地商家抢滩南京 (2001/02/23 13:35)
少数商家利用纳米技术虚假宣传产品值得注意 (2001/02/20 06:41)
两女孩购物被殴 商家、厂家说声对不起就这么难? (2001/02/18 16:47)
护身符竟成“学生用品” 不良商家大发迷信财 (2001/02/18 14:45)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都市生活全新改版
美军侦察机撞毁中国战机事件
同学们在等你呢! 快来新浪同学会
新浪网网友个人专辑全新改版
乐坛群星闪耀5-1工体 新浪网与你同申奥
独家连载中国第一部足球小说《假球》
GlobalEnglish 三个月练就流利口语
第一届新浪全国妈妈宝宝五一大聚会



财经频道意见箱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