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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油制管道气调价抄表时间不变收费分段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 19:41 金羊网-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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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杨桂荣、通讯员戴伟军报道:广州市油制管道气调价方案已落定,从11月1日开始,广州市煤气公司的油制管道气每立方米上调0.3元,广州市煤气公司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穗价[2004]22号文件规定,公布了具体收费办法。

  据介绍,油制管道气调价的具体收费方法是:居民户按日平均用气量和实际用气天数分别按原价格和新价格两种标准计算,实行分段计费。如:11月1日起调整收费,11月10日
抄表,则按两个月平均日用气量,前50天按原价格收费,后10天按新价格收费。居民用户的抄表时间不变。工商、公福用户将从11月1日起3日内,重新进行抄表,以准确确定用气量,之前的用气按原价格收费,之后的用气按新价格收费。

  市煤气公司提醒管道气用户:需要预约上门抄表的用户,特别是长期估表的用户,近期内可以提出预约上门抄表服务(可致电市煤气公司客户服务中心83962222)。同时请尽量在预约抄表的时间内在家等候,配合抄表工作,以便核准煤气用量,使收费计算更为准确,确保用户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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