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针对嘉年华扰民出新规 再建旅游项目需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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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08:11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 (首席记者 崔红) 狂欢“嘉年华”噪声扰民事件今后有望不再发生。记者昨天从正在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获悉,今后,本市建设任何一座大型游乐场项目都要征求周边居民意见,甚至要举行听证会。 正在召开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此前发生的“嘉年华”大型游乐场噪声扰民现象对审议该法规起了“提
修订草案规定,市和区、县有关部门对饭店、旅游区(点)、大型游乐场等旅游建设项目进行审批时,应当征求市或者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对周边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居民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昨天,石景山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就“嘉年华”明年来京的问题再次表示,明年“嘉年华”如来京一定会易地举办。如果市人大新通过相关法规,政府方面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 石景山园林局局长付建国表示,计划中,明年“嘉年华”来京将在国际雕塑园三期园址,那里远离居民区,将不存在扰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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