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遭抨击 工商部门表态“金龙鱼广告不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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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 11:25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李晨光)近日,因金龙鱼1:1:1广告惹怒竞争对手,并有盗用粮油协会名义之嫌,引来一片“虚假宣传”的挞伐之声。而昨天,金龙鱼公司注册地所在的深圳市工商局南山分局广告科工作人员也表示;“我们确实接到过群众的投诉,对金龙鱼的广告进行过调查,但依照广告法,他们还没有违法!” “广告语只是一种概念”
但工商局工作人员也承认,金龙鱼的广告很有争议。 而昨天,金龙鱼的生产厂家嘉里粮油商务拓展(深圳)有限公司广告部一位朱姓负责人向记者表示:“金龙鱼从来没有,也不会虚假宣传!” 金龙鱼最近频繁在其食用油广告中打出1:1:1均衡营养概念,并因为一篇《您的炒菜油是否健康》宣传文惹恼了中国粮油协会,文中宣传了花生油等单一油对健康的不利影响,从而招致很多人对非调和油的怀疑:“是不是1:1:1比例的油才是健康的呢?”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金龙鱼方面的工作人员又对1:1:1广告语作如此解释:比例是一种概念,倡导一个人饮食结构中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和多不饱和脂肪酸最好达到1:1:1的比例,并不是说自己的油里三种酸比例达到这样的标准。 “金龙鱼”产品并不是1:1:1 他同时又承认:“我们油瓶上的标签上写明了油中三种脂肪酸的比例是0.27:1:1。” 之所以在广告中出现1:1:1的字样,金龙鱼方面解释为是因为油只是饮食材料的一部分,按照中国人的饮食习惯,食用金龙鱼调和油的基础上,再搭上其他的食品,人们摄取食物总体来说能够达到1:1:1的脂肪酸比例。金龙鱼倡导这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就在广告中进行了宣传,但细节没有说清楚。 深圳工商局:不能说广告违法 深圳市工商局南山分局广告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半年前,所里就接到了群众对于金龙鱼1:1:1广告语有问题的投诉,科里随即对此展开调查。通过查阅金龙鱼方面提供的材料,发现金龙鱼在广告里模糊提出了1:1:1的比例,消费者容易错误理解这样的比例说的是油内含量,可是油外包装上却写着油里三种酸的比例是0.27:1:1。这么一来,“只能说广告有争议”,不能说其违反了《广告法》。 至于1:1:1的比例是健康的观点,这是学术上有争议的问题,宣传这样的理念还不能构成违法。“金龙鱼确实在使用一套非常高明的策划案!”工作人员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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