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国有民办学校今秋收费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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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1:25 东方新报 | |||||||||
只适用于2004年度入学新生 国有民办高中最高收费2万(主) 长沙市物价局昨日公布了2004年度全市国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物价部门表示,此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1年,只适用于2004年度招收入学的新生,以前年度入学的学生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市物价局收费处负责人表示,此次核定的长沙市国有民办学校2004年度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主要是根据去年省物价局湘价费[2003]118号文件的执行情况制定。他特别强调,此次规定的相关学校的办学经费可一次性收取,也可分摊按学年(期)收取,住校生的住宿费和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出国雅思班、大学预科班,以及长沙市十一中艺术特色学校、长沙市外国语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雅礼艺术教育中心的收费标准,可根据情况由物价部门予以核定。 此次批复的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为: 1、长沙市长雅、湘郡中学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12000元,高中不超过15000元,学杂费及代收费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300元,高中不超过1800元。 2、长沙市达材、剑凡、振兴中学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9000元,达材、剑凡高中不超过12000元,学杂费及代收费按今年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3、浏阳市新民中学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11000元,高中不超过14000元;长沙县圣和、宁乡县金海、望城县楠香中学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10000元,高中不超过13000元,学杂费及代收费按今年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执行。 4、宁乡寄宿制中学、雅礼寄宿制中学和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的收费标准为:宁乡寄宿制中学办学经费高中每生不超过15000元,学费及代收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400元;雅礼寄宿制中学办学经费初中每生不超过15000元,高中不超过20000元,学杂费及代收费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000元,高中不超过3000元;麓山国际实验学校小学初中办学经费每生不超过18000元,高中不超过20000元,学杂费及代收费初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000元,高中不超过3000元。新报记者 匡春林 实习生 王洪 相关链接: 长沙6所高中择校费每生1万元 新报讯(记者 匡春林 实习生 王洪) 长沙市物价局昨日对长沙市高中择校费进行规范。按照新标准,2004年度择校费将按不同情况分别定价,其中田家炳实验中学等6所学校的择校费将按每生1万元的标准执行。 据介绍,今年秋季开学时,省级重点中学田家炳实验中学、长沙市第十一中学、第十五中学、第二十一中学、望城县雷锋中学、宁乡县第四中学的高中择校费,将继续按去年湘价费[2003]118号文件规定的每生1万元标准执行。同时,有鉴于长沙市没有挂牌认定市级重点中学的实际情况,长沙市物价局还将在长沙省级重点中学以外的其他学校中选择部分教学质量、生源情况、地理位置好及周边群众有承受能力的学校执行市级重点中学的“三限”政策,具体名单将由物价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