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中国公民9月1日起可游欧洲27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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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 14: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3日电(记者钱春弦)记者3日从国家旅游局获悉,从今年9月1日起,全国528家拥有出境权利的组团社可以正式开展中国公民赴欧洲27个国家的团队旅游业务。 这些国家包括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希腊、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爱尔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挪威、冰岛、瑞士、列支敦士登和罗马尼亚。
业内人士指出,赴欧洲27个国家组团旅游业务的开展,将大大增进中国与上述国家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推动双向人员的交流和往来,并对经贸、科技、文化等其他领域的合作带来积极影响。这是中欧旅游交往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 截至目前,可以正式开展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国家为26个。到今年9月1日,可以正式开展中国公民组团旅游业务的国家将达到53个。此外,已签署备忘录的非洲8国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也将很快实施。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飞跃发展,中国综合国力不断壮大,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2003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突破1000美元,居民个人外汇储备超过900亿美元,国家对因私出境用汇政策进一步放宽。这些有利条件促使中国成为全球增长最快的新兴客源输出国。据世界旅游组织统计,中国已跻身全球出境旅游消费前十位。1994年至2003年中国累计出境近1亿人次,年均增长13.87%。其中,2003年,出境总人数达2022万人次,首次超过日本1700万人次左右的出境规模。今年前五个月,中国出境市场继续迅猛发展,达1117万人次,分别比2002年和上年同期增长58.9%和81.6%。 中国出境市场增势强劲,既大大增进了中外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开辟了中国人“走出去”宣传中国的广阔途径,推动了中国与世界各国在经贸、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全面发展,也大大带动了入境旅游的更大发展,完善了中国旅游业的产业格局,促进了中外双向旅游交流与人员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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