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奶粉还该问责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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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1日 11:04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李泓冰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一些地方官员那里被习惯性地停留在口头上,不但没有深入内心深处,而且被用来作为敷衍上级、心不在焉的口号。他们特别在意的,是上级的喜怒,而非广大人民群众的疾苦
●“严重失职”的官员被“问责”了,那种“对上不对下”的氛围是否也该被“问责” 阜阳以市长为首到工商局、卫生局等的一系列官员,终于因对劣质奶粉戕害婴儿事件的“严重失职”及“严重失察”,而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其中包括分管工商的副市长被“责令辞职”。这是近期因突发责任事故导致官员下马的又一引人瞩目的新例,让人感到党政官员问责制正在探索中走向完善和规范。 也有媒体提问:为何处理名单上,少了阜阳市质量监督局?估计原因在于,质监局的职责范围,主要针对的是生产领域而非流通领域。而劣质奶粉的源头遍布各地,并没有阜阳本地厂家。因而,质监局的责任轻微。这一问倒不免让人想到: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恐怕还不能就此画上句号。阜阳的质监局也许责任轻微,但那些生产源头的质监局及质监局以外的相关人员,恐怕也难辞其咎。 据报道,那些劣质奶粉的生产厂家,有的是假冒“名牌”产品,也有的则是当地财政税收大户。它们并非“打一枪就走”,而是长期在政府部门的眼皮子下生产,官员们也心知肚明,故有“当地人从来不买那种奶粉,要把娃娃吃坏的”一说。 可是,有这种口碑的奶粉(相当一部分还产于沿海发达省份),在当地销不出去,就远山远水地销到了欠发达的阜阳等地。虽说这对产地百姓尚无危害,难道其中就没有应该问责的相关责任人? 还有一则细节是,分管卫生的阜阳市副市长,在一系列官员中受的处分相对轻微:行政记过。这也许和她任职年限最短有关。据透露,她是半年前通过考试公开选拔的干部,在当地有“学者型领导”的评价。意味深长的是,通过选拔制度改革脱颖而出的领导干部,也未必就能力挽狂澜。 本报记者在采访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过程中,一个深切的感受是,当地一些官员在事件发生后,最关注的并非是受害婴儿及其家属,而是上级调查组的动向,如何写好汇报材料……在较长一段时间里,不少领导干部都高速运转起来,忙于应对上级调查和媒体诘问,但是,本该是漩涡中心的入院婴儿家属,却依然孤寂地为输液费没有着落而发愁,更鲜有领导干部去看望或安抚。 为什么?这说明“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一些地方官员那里被习惯性地停在口头上,不但没有深入内心深处,而且被用来作为敷衍上级、心不在焉的口号。他们特别在意的,是上级的喜怒,而非广大人民群众的疾苦。 “严重失职”的官员被“问责”了,那种“对上不对下”的氛围是否也该被“问责”? 这样的追根究底,可能还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