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查清 多位官员失职受到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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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 07:15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9日电 按照国务院要求,监察部近期派出调查组,在安徽省监察厅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阜阳劣质婴儿奶粉事件有关监管者的责任问题进行了调查。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监察部的建议,安徽省委、省政府按规定程序,给予阜阳市市长刘庆强等人相应处分。
刘庆强 阜阳市市长 行政记大过 马明业 副市长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责令辞职 杜长平 副市长 行政记过 周云莲 市政府副秘书长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周毅生 市工商局局长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责令辞职 杨伟市 工商局副局长 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 杨树新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 开除党籍、行政开除, 移送检察机关对其徇私枉法问题作进一步调查 曹化之 市卫生局局长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丁丽玲 市卫生局副局长 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 责令辞职 (据新华社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