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报道(记者林靖)今天上午,记者从中消协获悉,在该协会向被举报有“谎”的企业发出的54件劝喻改正函中,有35%未回复或因地址不详、迁移地址等理由被退回。可笑的是,这些已破产和查无地址的企业,却在广告信息中登出明确的汇款地址,并因此仍然能够收到大批消费者邮寄的款项;而消费者却收不到汇款所购的任何物品。
中消协最近向54家被举报的企业发出“劝喻函”,其中涉及保健医药类25件,邮购类
16件,技术转让、中介类7件,其他6件,但只有10家企业回函;被邮局退回的有8家企业,没有回复的10件,共占总数的35%。函件被退回,原因虽是企业地址不详、迁移地址等,但这些企业发布的宣传材料上写明的“消费者邮购汇款地址”却非常明确。如消费者按武汉卡通公司、湖南冷水江市鑫泰电子工艺制品厂所登信息及地址汇款时,企业能收到,但不寄给消费者所需物品;河南卢氏县工贸公司中药种植研究所以企业破产为名,武汉市金秋公司以无地址退回。既然企业破产和查无地址,为何还能收到消费者的汇款?有关人士指出,这说明一些所谓的企业是未经登记的违法经营者,以虚假信息欺骗消费者。
就此,有关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在中消协的《劝喻函》都被退回的情况下,今后消费者如果再发现这些企业的广告宣传,千万不可相信更不要向这些地址汇款,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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