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兜底中诚信托15亿黑洞 中诚与工行各付25%

2014年01月23日 09:07  时代周报 
山西兜底中诚信托15亿黑洞 山西兜底中诚信托15亿黑洞

  本报记者 盛潇岚 发自上海

  最后7天,备受关注的信托业“头号重案”大限将至。

  2014年1月31日,是中诚信托旗下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金开1号”)到期的日子。30多亿融资规模,融资方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刑拘。而各方互相推诿,银信博弈,让投资人越发焦虑,是否能如期兑付成了本案最大的焦点。

  1月22日上午,有知情人士独家向时代周报记者同时透露,“山西省政府可能会出面兜底50%,剩下的部分各打五十大板,就是中诚信托和工行各兑付25%。”但最终结果是不是这样还要到下周才能见分晓。

  工行获益超中诚20倍

  对于山西省政府会参与刚性兑付的说法,时代周报记者就此事求证工商银行新闻处,但其表示,“我不知道这个事情,不了解。”记者进一步追问最终处理方式,工行人士称,“这个你问中诚信托吧,他们是管理人,他们了解。”之后记者致电中诚信托相关部门,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不过,多位业内人士表示,政府兜底的处理方式应该会是“终极版本”。一位信托从业人士表示,“前几天开会的时候就听说了,地方政府、工行、中诚会按2:1:1的比例出资。”上海一位信托公司副总也表示,“会有限兜底,银行和信托各赔付一部分,完全打破刚性兑付的可能性很小。”

  此前,双方博弈战如火如荼,互不相让。中国工商银行曾表示,不存在“中诚诚至金开1号项目”将由“工行承担主要责任”这种情况。中诚信托也正式向其投资者承认,“诚至金开1号”信托计划高达30亿的信托财产或无法按期变现,不排除通过诉讼方式向相关主体主张权利,以最大限度维护受益人的利益。

  “不承担主要责任不是说没责任,虽然工行是代销方,它来兜底的话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但工行在这个项目上获益更多。”上述信托副总称。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报告显示,“金开1号”由工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发行,投资者共计700余人,工行手续费4%,中诚信托通道费为2‰。也就是说,工行获益是中诚的20倍。

  “银行4%的手续费在信托产品中是很少见的,如果收益少的一方承担更多责任是不合理的,风险和收益应该对等。”上述信托副总进一步称。

  嘉实董事长曾涉案其中?

  公开资料显示,中诚信托于2010年推出“2010年中诚●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截至2011年3月,两期信托共募集资金30.3亿元,主要用于“对山西振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权投资,由振富能源公司将股权投资款用于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资源价款及受托人认可的其他支出。”但是,在2012年5月11日,振富集团副董事长王平彦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立案当天即被刑拘。

  “金开1号”项目设计本身存在重大瑕疵:一是项目设立初期振富集团净资产仅仅11个亿,而仅中诚信托却为其提供了30亿元的融资,融资杠杆过高;二是该项目优先级与劣后级资金比率不合理,达到100:1,产品的保障设计不到位;三是对于融资中提及的五处矿产产权及其或有债务没有发挥应有的尽调职责。

  而这样有明显漏洞的项目何以得到工商银行和中诚信托两位“业界大佬”青睐?有知情人士透露,当时中诚信托内部第一次上会时否掉了这个项目,但因为一位副总强推才得以通过,该副总在信托计划成立后不久便已离职,后曾被监管部门要求一同“配合了解相关事宜”。

  据了解,这位中诚信托副总即现在的嘉实基金董事长安奎。其于2011年8月5日起在嘉实基金走马上任。嘉实基金方面表示,“安总确实是从中诚信托来的,但这个项目不是我们公司的,详情我不清楚。”

  而对于强推已否项目的原因,是否有不为人知的原因?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信托人士表示,“这么说不公平,这其中是不是有猫腻我不知道,但银行没那么蠢的,项目肯定是做过评估的,只是此一时彼一时,煤炭融资当时没有那么差,谁会想到煤炭的行情会变成现在这样?谁又能打包票以后情形不会逆转?”

  上述人士进一步解释,“实际上,煤炭信托很多是帮人融资收购一些国退民进时期给了民间的煤矿,后来不是搞了强制民间煤矿被并购吗?当时是超低价格勒令强制民营煤矿被国营或者他们指定的煤矿公司并购,于是产生很大的融资需求。”

  2012年3月22日,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编制的《煤炭工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规定:在煤炭结构调整方面,中国将通过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发展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整顿关闭小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在生产开发布局方面,全国煤炭开发总体布局是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再接下来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中,必然需要大量资金,同时小煤矿愈加难以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

  “当时看这些项目都是资质很好的项目,是不会亏的。其实这类信托前几年已经在做了,当时还被定性为风险低于房地产信托的。很多银行都推过这类信托的,光大银行就有,15%年化 1.5年。”上述人士认为,“这次风险很大程度上也是由于周期太长,期限短点会好很多,因为长期的行情谁也说不准,风险就会增大。信托产品的周期通常为一到两年,像‘金开1号’这样三年期的并不多。”

  “市场需要一位壮士”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业内人士提及刚性兑付应该被打破,认为其背离了“风险与收益相匹配,高收益隐含高风险”这一资本市场永恒的规律,创造了一个“零风险、高收益”的神话。

  “市场需要这么一位壮士。”中信建投证券黄文涛认为,信托行业这轮快速发展以来一直存在刚性兑付的潜规则,这是压制行业估值和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旦刚性兑付紧箍咒被打破,信托行业发展将具备更为宽松的环境。从这个逻辑看,市场期待这么一个爆破点。

  “金开1号”事件也受到多家外资研究机构关注。美银美林指出,考虑到欧美此前的经验,第一个潜在的信托违约将会至关重要。如果此款信托产品最终违约,将是测试金融系统的首例违约事件。市场参与者普遍认为,一旦发生第一例信托违约,将会引发回购利率上升。

  巴克莱认为,信托产品的违约可能在中国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名誉上触发一些短期的负面影响,然而,这对金融系统的长期健康发展是积极的,因为违约可以降低金融机构对投资产品隐含担保的一步。银行可以把它们的金融负债转移回投资者身上。此外,增加投资者和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可以更多地以风险为导向修正对投资产品的定价。

  高华证券研究报告指出,政府允许该信托违约,可以收回多少资金取决于法律流程,市场将更加注重对于高风险信托的审查,加剧实力较弱的信托贷款借款人所面临的流动性问题。但是从长期来看,这种做法可以让投资者认识到信托产品并非“零风险”,从而有助于解决在“隐性担保”之下所面临的道德风险,进而改善中国金融系统的基本面。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打破刚性兑付的风险极大。光大证券分析师徐高指出,目前有些决策者认为应该主动引发信用事件,从而重塑市场纪律。这一说法看似有理,其实却是危险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就像“金开1号”一样,谁能有把握将其与其他信托计划作出清楚的划分,让市场相信即使它违约了,也只是个案,而不影响其他信托计划的刚性兑付?

  徐高认为,中国目前如果有金融风险,一定不是局部性的,而是系统性。在这种情况下,决策者的误操作就成为最大风险所在。如果决策者放任信用事件的发生——比如放任“金开1号”违约——那就是对撑起影子银行体系的潜在信念的系统性摧毁,必然导致金融风险的集中爆发,亲手引发中国版的次贷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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