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霄/文
本周四,备受关注的国有股减持方案终于出台。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自五一节前国有股减持的消息兑现以来,管理层第二次“试盘”资本市场。这样一个国有股减持办法到底给市场带来了什么?它对市场的影响又会怎么样呢?
从《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来看,减持国有股的原因和目的,是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开拓社会保障资金新的筹资渠道,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减持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此外,在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同时,可以根据社会保障资金的需要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选择少量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配售及定向回购等方式的试点。
周四,与减持办法一同见报的,还有二位极具份量人物的观点。一位是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一位是财政部长项怀诚。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对国有股减持的观点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证券市场长远发展,对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财政部长项怀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有股减持对证券市场是一大利好,国有股减持可筹集一部分社会保障基金,通过委托专业的投资基金管理机构在资本市场上进行市场运作,可以回流到证券市场。
站在全局和总体的高度上看,国有股减持是好事,减持部分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不仅不会影响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最终还将还富于民,还富于全社会。减持悬念之一减持规模到底有多大?
要想知道国有股的减持规模、范围到底有多大,首先必须明确具体的减持方式,这在《办法》中共有三处可以来界定。
《办法》第五条规定,国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的,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
根据这条规定,减持的范围显然基本界定在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的上市公司上。如果今年上市公司总筹资额与去年大致相同,仍然维持在2000亿-3000亿之间,则今年国有股减持的总金额也不过200-300亿。兴业证券的宋淮松据此推算说,减持的总数量可能不满20亿,因此短期内市场压力不大,这有助于市场稳定。但这一方案会延长国有股减持的过程,在未来相当长的时间内,市场都会接受来自国有股减持方面的绵绵不断的考验。
然而,《办法》第十四条还规定,部际联席会议可以根据社会保障资金的需要和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在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同时,选择少量上市公司进行国有股配售及定向回购等方式的试点。试点方案经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
不难看出,国有股减持的方式至少还有配售和回购,由于这一块是试点,因此其减持规模尚难确定。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试点过后可能就会大面积推广。这意味着,不仅减持的方式尚有较大余地,而且减持的规模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此外,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协议转让,包括非发起人国有股协议转让,转让时国有股权发生减持变化的,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应按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具体比例以及操作办法由部际联席会议制定,并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很显然,国有股协议转让,进而减持国有股权,也是另一条有效途径。由此带来的减持规模,其变数显然亦是难以预料的。
综上所述,减持方式、范围和规模并没有固定,其后续的灵活处理方式,无疑为国有股减持增添了一大悬念。
减持悬念之二减持的价格如何定?
《办法》第六条规定,减持国有股原则上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第七条规定,减持国有股由部际联席会议审议实施,主要负责确定减持国有股的筹资计划和定价原则,研究解决国有股减持筹资工作涉及的其他重大问题。
于是,悬念来了:这个市场定价方式,是按一级市场的发行价定价,还是按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定价呢?抑或是按净资产值?市盈率?大盘点位?
很显然,《办法》中对此交待是较为模糊的。这种“市场定价方式”,其含义极为广泛,这种“含义广泛”的背后,存在着相当大的变数。从某种意义上说,《办法》是在继续试探市场的反应,并可针对不同的反应,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定价策略。
且不论减持的其他方式,仅就《办法》中明文规定的存量发行方式而言,也就仅说“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这进一步表明,《办法》目前仅是为国有股减持界定了一个大框框,随后的细则,特别是国有股减持的价格,回旋余地仍然很大。减持悬念之三减持后社保基金何时入市?
《办法》第四条规定,减持国有股所筹集的资金交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 (下转二版)
进入【新浪财经股吧】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