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王克勤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王 宏
针对广大群众的强烈申诉,为打击非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甘肃省政府相关部门近年来也做了不少努力。去年甘肃省政府办公厅甘政发[2000]5号文对各部门联合打击非法证券、期货交易做了要求。文件指出:“对非法开设证券、期货交易场所,没有通过合法证券、期货营业部正常入市交易,采用假融资、对赌、对冲等手段诈骗投资者的机构,由公安部门牵头,证券监管、工商部门配合查处和取缔。”这就说明,甘肃省人民政府已经指定由公安部门牵头打击证券黑市的诈骗行为。但是,公安部门的牵头作用却没有体现出来。
据记者了解,近一两年来,证监会与甘肃省工商局多次向甘肃省公安部门移交了非法券商涉嫌诈骗的案件,但是,最终都不了了之。记者曾先后两次到兰州市公安局就此类事件进行采访,但都被对方以“不能违反公安部门新闻发布纪律”为由委婉谢绝。
1999年6月23日,甘肃省工商局与证监会兰州特派办对利用股票进行诈骗的“新兰天公司”进行查封,执法人员进场后,该公司老板立即携款潜逃,不明真相的“股民”将执法人员团团围住。在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向省政府朱文兴副秘书长汇报了情况。朱文兴当即与甘肃省公安厅取得联系,省厅指挥中心命令市公安局出动警力救人,但直至24日1时事件平息,市公安局没出动一兵一卒。事后,“新兰天”被工商局以超范围经营罚款5万元并移交公安部门,但当时公安局却认为工商局已处罚,公安就再不管了。
“力鑫公司”进行非法证券交易活动被受害股民举报之后,工商部门对其进行检查之后认为,该公司已涉嫌诈骗,责令其停止非法活动,并于2000年3月26日将其案卷移交甘肃省公安厅,请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甘肃省公安厅二处立即批示兰州市公安局二处进行调查,但时至今日,“力鑫公司”依然逍遥法外。“金业公司”的前身是在兰州臭名昭著的“惠康公司”,“惠康公司”因诈骗股民被媒体多次曝光后,才改为“金业公司”。这个公司还有累累前科,最早为“万鹏”,后改为“振坤”、“朝阳”、“惠康”。从利用非法期货诈骗转移到了利用股票进行诈骗,每被媒体曝一次光,它就更换一次字号,但自始至终都在同一地点。2000年11月9日,甘肃省工商局正式将“金业公司”涉嫌诈骗案移交到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公安厅于11月15日即将案件材料转到了兰州市公安局。但是直至目前,该公司还在利用股票进行诈骗。2001年1月4日,记者两人分别以大户与小户身份进入该公司暗访,发现还有40多位不明就里的“股民”在这里满怀信心地“炒股”。1月10日至16日间,记者暗访时联系到的经纪人刘煜、陶彦京反复几次给记者来电话,怂恿我们赶快携资入市。这说明直到现在,兰州市公安局依然没对这家三四年来一直从事诈骗活动的非法公司采取任何果断措施。
“华信”由“国泰”、“中亚”脱胎而来,三、四年间,诈骗“股民”900余人,有不知不觉中被他们连续洗了两、三年的投资人称,该公司诈骗金额可能已近亿元。记者了解到,由于公安部门一直认为工商部门提供的案卷“证据不足”,“华信”被工商部门查封之后,其涉嫌诈骗的案卷却一直没有移交成功。在甘肃省公安厅,记者从“华信”受害群众上交给公安厅的上访材料上看到,2000年11月2日,甘肃省公安厅厅长蔚振忠就作出批示,要求兰州市公安局迅速立案查处;11月27日,近70名受害股民到公安厅上访,蔚厅长在上访材料上再次做了批示,要求兰州市公安局按批示办理,但兰州市公安局却认为:“1、此类案件很多,这一起立了案,其它的都要立案。2、应由工商部门作案前调查,如果构成犯罪,应向公安机关正式移交。”蔚厅长在上面批示:“不能以这类事情的多少作为立案的标准,如此理论成立,盗窃、毒品案子还要不要立案?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但直至如今,受骗的投资人依然在艰辛地上访申诉。
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受害者与每一位普普通通的兰州市民都在期盼着:还太平盛世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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