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克勤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王宏
这些公司对广大“股民”往往演绎的是这样“四部曲”:一、在前期和绝大部分时间,他们称“我们绝对是合法机构,有正规的手续”等等;二、当有人发现其为非法机构时,他们又称“我们是机构通道,我们是远程大户等等”;三、当有人依法索要自己的全套交割单据时,他们就采取拖延、扯皮、无赖等手段,搞得你干脆“没辙”;四、如果有人发现其诈骗而要申诉时,他们就会说“我们省市党政军公检法都有人,后台硬的很,你告到那里都是白告。”或者就是“谁要是觉得自己和家里人活的不耐烦了,就折腾吧。”
那么,就让我们从其“四部曲”入手,做一个解剖看看。
首先,看看这些公司合法与否?
根据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办的调查和甘肃省、兰州市工商局平时接受投诉的举报记录:在兰州,2000年至目前还有这样一些非法证券交易场所: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力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兰州信达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万维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华陇财经、甘肃中亚财经有限公司、新兰德量子工作室、甘肃金业商贸有限公司、兰州融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天盛商贸公司、甘肃傲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等。
为此,中国证监会兰州特派员办事处、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公安厅于2000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公布全省合法券商名单。以上公司均不在合法证券经营机构之列。因此,证监会兰州特派办官员称,这些公司均属非法券商,他们都不可能有国家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许可证”。由此得出结论:这些公司绝对不会在深沪两市有自己的交易席位号,因此,这些公司本身无法进入深沪两市完成股票交割。
从这一层次讲,这些机构只要收取客户的保证金,从事所谓的股票交易,即为非法经营。据省公安厅二处窦兴贵处长称,既便是他们通过其他渠道完成了实体性的股票交割,但也触犯了非法经营罪。
其次,看看这些公司是否诈骗?
有许多非法券商称他们是“远程大户”他们有“合法通道”等等。证监会兰州特派办的官员和资深专家分析:所谓“机构通道”(即“远程大户”)不外乎以下三种类型:一是在个人帐户下多人炒作;二是在企业帐户下即B字头帐户下多人炒作;三是企业做经纪业务,在个人帐户或企业帐户下多人炒作。无论那一种“机构通道”方式交易均应无条件地给任何一个客户提供全套系统的交割资料。否则,就意味着根本没有入市。如果是借用合法机构的“机构通道”,还应提供出合法机构席位号。中国证监会明确规定,每一个客户的每一笔交割无论金额大小、无论买入卖出,均在深沪两市必须有完整的交割记录,其交割纪录保存期为20年。
而以上各公司根据广大受害“股民”反映,没有一家能给某一个客户提供出一套完整、全面的股票交割资料。因此,其“炒股”仅仅是虚拟交易、欺诈行为。通过调查,记者还发现了以下疑点,可一目了然洞悉诈骗者阴谋:
一、这些公司没一家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许可证”。所谓的“合法”不过仅有一张工商局发的非证券类的营业执照,其注册资金也仅50万元(《证券法》规定:证券经营公司注册资金最小不能少于5000万元)。
二、其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中,根本就没有合法券商的:“证券代理买卖;代理还本付息、分红派息;证券代保管、鉴证;代理登记开户;”等证券项目。这些公司一般都是以财经信息、投资咨询、商贸服务等为名,经营范围只是信息与证券知识咨询、家政理财等,但却在私下里做着所谓的股票交易业务。如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是“财经信息、投资的咨询服务、计算机服务”,更有甚者其经营范围居然是“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机电产品、五金交电、百货的批发零售”。
三、根本没有股票交易席位号,从合法交易机构转来的“股民”,必须先割肉才能在这些公司开设账户。2001年1月10日,记者收到暗访时联系的金业公司经纪人刘煜、陶彦京打来的电话,鼓动记者务必在春节前到该公司开设账户做股票,记者要求对方提供席位号,将在其它地方的股票转去,但经纪人表示不能转,一定要求现金开户。
四、在这里“炒股”,居然不用股东卡。新客户在这里不用登记就可以炒股,从合法证券机构招揽来的客户在这里也根本不用股东卡。众所周知,要成为股市投资者,必须在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凭借股东卡、个人账户及身份证才能进入股市。
五、这些公司的交易系统纯粹是一个模拟的交易系统根本就没有与深沪两市联网,所谓报单,只是虚张声势。当股市行情看涨时,总会出现停电、死机、系统紊乱等故障。据受害“股民”田国忠反映,“金业”交易系统就由距该公司50米处的一栋楼上的一间暗室控制。
六、均为客户提供1:4至1:9的“融资”,实际上,所谓“融资”只是在客户的账号上加了一串数字而已,为合理洗钱埋下伏笔。
七、私自制定风险值指标,当客户“融资”并且所买股票下跌后,其风险值便急剧下降,当客户风险值低于20%时,公司便对客户强行“平仓”,洗钱阴谋由此得逞。
八、要求客户必须与其经纪人签订全权委托,经纪人往往诱导客户反向操作,追涨杀跌、不断“融资”,在客户深度套牢之后,强行“平仓”。一些经纪人甚至在不通知客户的情况下,自行为客户融资、买卖股票、强行“平仓”,为客户造成巨额损失。
九、在深沪交易所收市后,这些公司居然还能“出票”、“平仓”。
十、一些难惹的“股民”在损失之后,还能从这些公司讨回一点“损失”。
2001年1月12日,“华信”为瓦解上访“股民”,突然为部分“损失”在两万元以内的“股民”清退“亏损”款。哪有合法交易机构为股民退赔亏损的道理?
记者调查还发现,这些公司往往每年都要更换一次法人代表、企业名称和办公地点,叫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据“股民”康兴国举报:“1999年,受经纪人的劝诱,他到了‘甘肃国泰财经服务有限公司’做所谓的股票。没几天,又被转到了‘甘肃中亚财经服务有限公司’。之后又被转到了‘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但里面的工作人员根本就没有变”。如前所述,“金业公司”的前身为“惠康公司”而这个“惠康公司”是由“万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振坤”、“朝阳”等演变而来的。在更换了名称之后,这些公司的名称还在随意的改来改去。在“华信公司”为客户提供的保证金收据上,有的却写得是“甘肃华信财经服务公司”,但法人代表签名却是“甘肃华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金业公司”在其营业执照上注册的是“甘肃金业商贸有限公司”,但在其门口挂的却是“金叶”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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