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五粮液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一份硕果累累的年报,每股收益高达1.60元。当投资者正要为自己抱回了一只会下金蛋的肥母鸡而庆幸的时候,倏忽间肥母鸡成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公司在1999年未进行利润分配的基础上,推出的是既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分配方案。这又一次说明,要医治上市公司不分配的顽症是何等艰难!
前不久,管理层曾对上市公司不分配问题给予高度关注。2000年11月6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第六期上市公司董事培训班上说,上市公司不分配现象越来越多,这已引起投资者的不满和监管部门的注意。上市公司分配与否本是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的问题,不属于监管部门监管的范畴,但这种情况非常不利于投资者树立信心。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督促上市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对股东的诚信义务,中国证监会准备把现金分红派息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
但是,正如范福春所言,上市公司实现的利润分配与否本是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定的问题,不属于监管部门监管的范畴。所以,上市公司董事会仍然我行我素。五粮液就是如此,盈利再多也不分配。它为公司摆出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了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理顺产业关系,彻底解决股份公司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下简称“五粮液酒厂”)之间基础酒环节的大额关联交易等问题,改变股份公司五粮液系列基础酒委托五粮液酒厂生产、加工的状况,股份公司拟将所属“宜宾塑胶瓶盖厂”全部资产共计约3.87亿元(账面值)与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酒厂所属507、513、515、517和607酿酒生产车间资产共计约9.02亿元(账面值)经评估确认后进行资产置换。为完成本次资产置换工作,股份公司将支付较大额度的资金,为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因此,经研究决定2000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
这能成为公司一毛不拔的理由吗?五粮液其实现金流量非常充足。尽管目前我国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盈利仅体现在账面上,真正变现时十分困难。但五粮液完全不是这样,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达13.57亿元,净利润指标的含金量非常高。2000年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高达12.9亿元,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2.70元,是每股收益的1.69倍。公司财务结构也相当出色。2000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为2.12,速动比率为1.33,分别较1999年提升23%和62%,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年末资产负债比率为30.7%,长期偿债能力相当强。值得特别一提的是,公司期末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均为零,当期不仅无利息支出,反而获得了1435万元的存款利息收入。这说明,即算公司要拿出5.15亿元的巨资与五粮液酒厂进行资产置换,也完全有能力派现。以4.8亿股的公司总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一元计算,也还绰绰有余。所以,以与五粮液酒厂进行资产置换为由不进行分配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对投资者更为不利的是,不但享受不到一家高盈利企业的现金红利,还要以每股25元的价格出资高价配股。公司以1999年9月28日转增后的总股本48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2股。其中:国家股股东可配7200万股,只承诺以评估后的第七包装中心的资产(含土地)认购720万股,放弃其余6480万股配股权。公司通过配股,又要从社会公众股股东身上圈走6亿元现金。国家股股东与公众股股东的权利不平等又一次体现出来。其实,五粮液大股东如果将自己与中小股东摆在基本同等的位置,就算不以现金而以实物资产参与配股,大股东要拿出18亿实物资产,还有什么关联交易不能解决?还有必要进行上述资产置换吗?公司一方面通过所谓资产置换向大股东大量输送现金,达到不分配也有钱可花的目的,另一方面又通过配股从社会公众股东身上圈到比资产置换支出还要多的现金,以保持公司良好的现金流,这如意算盘打得真是精明。管理层则继续听任上市公司视投资者为圈钱对象,所谓“把现金分红派息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不过是说说而已,五粮液盈利多多、一毛不拔还能大把圈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五粮液业绩如此优良,现金如此充裕,尚且可以不分红派息达到配股筹资的目的,其它的公司将会如何做,投资者可想而知了。这再一次告诉我们,要医治中国上市公司不分配的顽症,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上市公司对管理层表态性的谈话,事实上并未往心里去。一个尊重投资者权益远未形成风气的股市,如果没有过硬的措施加以规范,这种重公司轻股东的畸形状况仍将继续下去。这样,投资者仍将一如既往,无法获得上市公司稳定可靠的投资回报,难以分享其持续、快速、健康成长的丰硕果实,从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而上市公司的利润不分配成为一种风气,势必打击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削弱他们的入市意愿,对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业绩优良的五粮液不分配且高价配股的事实告诉我们,根治证券市场不分配的顽症,不能只说不做,到了要动真格的时候了。(何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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