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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2月08日 06: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近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8项准则,其中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中对债务企业通过债务重组获得的收益如何处理有了新的规定,即该部分收益将只能确认为资本公积,而不能再计入利润。 近年来,上市公司债务(或债权)重组展开的资产重组明显增多,表明部分上市公司面对新的经营形势和自身资产质量下降,出现了债务负担加重、不良债务比例上升、企业还债能力下降的趋势,债务问题成为制约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因素。尤其是连续出现亏损的公司,债务问题不仅使企业扭亏无望,而且成为资产重组甚至生存的最大障碍。因而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进行大规模的资产重组,是许多上市公司在新的发展形势下的一种必然选择。 但是,也必须看到,伴随着大量的债务重组,也出现了利用债务处理增加当年利润,从而达到扭亏或其它目的的现象。其中,最多的是以低于帐面价值清偿债务,而将帐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作为利润。以前曾有多家公司依靠债务重组,取得了巨额的债务重组收益。从而避免了被ST或PT。 这种方式表面上提高了公司的业绩,但此举不仅使普通投资者无法辨别公司真实的业绩状况,对公司的经营也没有带来根本性的促进。大多数依靠重组收益而提高业绩的公司其经营往往缺乏稳定与连续性。 可见,债务重组的收益计入当年利润,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弊大于利,规范债务重组已成为当务之急。根据新规定,上述公司所获得的收益将只能确认为资本公积,而不能再计入利润。一旦如此,将使上市公司的业绩更加真实。虽然许多公司会因此而无可避免地跨进ST或PT行列,但新的准则在防止企业逃避债务的同时,对杜绝利用债务重组操纵利润的情况,规范上市公司的经营行为和维护股市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当然,资本公积金的提高,同样增加的是股东权益,最终会以转赠股本的方式回报给股东。而且,值得关注的是,该准则是从2001年1月1日起执行,对正在公布的上市公司2000年年报不会产生影响。(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 高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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