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花引发保荐人失职质疑 保荐人资格将被暂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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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15:09 北京现代商报 | ||||||||||
因为上市前隐瞒了三笔金额合计为3555万元的国债投资的信息披露,江苏琼花(资讯 行情 论坛)成为中小企业板上市以来受到谴责的第一家上市公司,而负责审核其上市资格的保荐人自然难逃其咎。作为保荐人制度实施以来第一家受罚的保荐人将受到怎样的处罚,成为多方共同关注的话题。 保荐代表人:已做好最坏打算
江苏琼花的保荐代表人——闽发证券的吴雪明目前正在北京向证监会作检讨,他无奈地说:“我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那就是成为第一个被证监会取消保荐人资格的人。”吴雪明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否则不可能拿自己下半生的职业生涯来冒这个风险。吴雪明也承认,由于自己对国债的交易规则、交易方式不甚清楚,对公司国债投资风险有所疏忽、没有深入调查。 深交所:表示强烈的关注 在12日深交所对江苏琼花的公开谴责中,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江苏琼花及相关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公开谴责处分,将记入该公司诚信档案,同时对于此次事件中保荐机构的诚信责任及其履行持续保荐职责的能力表示强烈的关注。 业内投行人士: 保荐人将丧失保荐资格 如果证监会严格执行办法,那么江苏琼花的保荐机构闽发证券恐怕要被“停牌”半年。而对于保荐人来说,根据保荐制度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持续督导期间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的保荐代表人将被证监会从名单中去除。这意味着江苏琼花的保荐人将丧失保荐资格。 证券分析师:保荐人资格可能被暂停 北京证券分析师刘景德认为,虽然此案作为第一例保荐人受罚案意义重大,但由于江苏琼花国债投资损失的金额不大,只有88.4万元,它的严重性还不足以使之遭证监会“除名”的重罚,结果可能会是停职半年或一年。(商报实习记者 张培娟) ◎ 相关新闻 江苏琼花向投资者致歉 刚受到深交所的谴责,江苏琼花就立即做出了反应,昨天即在深交所网站发布了致歉公告向全体投资者郑重致歉。 致歉公告称,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从该事件中认真吸取教训,深刻检讨,董事会将对有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的建设,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勤勉尽职义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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