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利率偏高、资金面紧张 券商发债难引巨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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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3月03日 07:23 京华时报 | |||||||||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长城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获准发债的券商。经纪业务在佣金制度改革后,处于竞争激烈的状况,而投行业务伴随着发行制度改革和保荐人制度的实施,盈利空间也开始收窄,因此券商发债所募集资金将可能主要投资于自营业务,理论上似乎可以给二级市场形成大规模增量资金。那么,券商发债是否真的能为市场注入巨额新增资金呢?
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除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主要条件有:发行人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最近一个年度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这样,非综合类、小规模或去年亏损的券商则无法公开发行债券。 相比之下,定向发债的条件更为宽松,媒体披露11家券商都选择定向发债,但这样无法吸引居民储蓄资金,资金来源略显狭窄。如果后续多家券商陆续大量融资,在目前央行仍在控制货币供应量的情况下,“粥少僧多”将迫使融资规模逐步缩小。 此外,在票面利率方面,按照目前5年整存整取的居民储蓄存款利率2.79%计算,所发债的票面利率不能超过3.90%。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了1月份的消费价格指数,居民消费物价比上年同期上涨了3.2%,这使得债券发行难度加大。若所发债券为浮息债券,与目前市场利率9%左右相比,同样缺乏吸引力。另外,即便定向发债的认购方可以足额认购,但以票面不超过3.9%的利率水平和定向发行的低流通性,将会造成认购方大量资金冻结。在目前市场利率偏高、资金面紧张的情况下,谁又会为券商发债而“捐躯”呢? 周二的市场表现已经显示出市场对于券商发债的谨慎态度,对于最先发债的三家券商倒是可以起到充实现金的作用,但要根本上解决券商整体“靠天吃饭”,还要从机制变革、制度创新入手。 西南证券 张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