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桦林买家现身 首例外资竞购国有股疑为走形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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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20日 11:35 《财经时报》 | |||||
几轮竞拍为何参拍企业寥寥无几?这种拍卖形式是否有利于国有资产最大限度的回收?拍卖的信息披露渠道是不是足够畅通?存在的问题和达成的条件是否透明和公开 本报记者 张宇哲 “9789万元!三次。成交!”一声槌落,尘埃落定。历经两次流拍后,ST桦林(600 这同时也给中国第一例外资竞购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拍卖划上了句号。但是,这笔被认为“很便宜”的买卖,随即进一步引发了有关国有资产“究竟应该怎样定价”的争论。 捧场嫌疑 这是继2003年6月18日、7月1日两次均无人应拍而流标后的最后一次拍卖。如果仍无人应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将就所拍卖的股权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折价抵偿给桦林轮胎的债权人——中信实业银行。 1999年8月24日,桦林轮胎一上市,第一大股东桦林集团就将1.5107亿股法人股质押给中信实业银行,质押期限至2002年8月19日。此后,因桦林集团无力偿贷,这部分股权被北京市二中院裁决拍卖还债。 出乎意料的是,2003年7月13日的最后一次拍卖会开场仅10分钟,佳通公司就闪电般拿下ST桦林44.3%的股权,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同时参与竞买的另外两家——牡丹江石油化学工业集团公司、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甚至连举牌的意思都没有。 “二位既来到拍卖现场,为何一次牌子未举?”在记者的追问下,两家公司异口同声表示:“我们和桦林轮胎不是一个行业,不具有竞争力,此行只是为了学习。”记者问“是否知道前两次拍卖”,二人表示“抱歉”,并不回答任何问题。 “明显有捧场的嫌疑。”一位资深业内人士评论。他的依据是,按企业重组的基本规则,并购双方大都是处于产业链的上下游或属同一个行业而有不同的分工。但来自牡丹江的这两家公司一是石油化工业,另一是纸业,与ST桦林所处的轮胎业都没有什么关系。 佳通志在必得? 据佳通轮胎中国事业部董事、财务总监李怀靖介绍,自1993年进入中国以来,已在轮胎行业注入资本约80亿元人民币。 “佳通此行志在必得。”最后一次拍卖之前,ST桦林公司所在地——牡丹江市府人士胸有成竹地告诉《财经时报》。包括牡丹江副市长梁桥在内的十几人都随行来到北京,参与拍卖事宜。 在当天拍卖成交之后,桦林集团、佳通轮胎以及牡丹江市政府共同签订了“并购重组协议”,准备对公司债务、资产与其他事宜做出安排。对此也有分析指:“可见三方早已是有备而来。” “其实我们钟情桦林已有七八年了——8年前就和当时的桦林集团有过联系。”亲临拍卖现场的佳通轮胎中国事业部董事长吴庆荣说。 由于中国轮胎业前景看好,国际著名企业米其林、固特异、普利斯、锦湖、横滨橡胶等都通过合资形式进入中国市场,ST桦林自然逃不出外资并购的视野。 引起外资关注的还有另一个优惠条件。按照今年4月出台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对于某些并购行动,收购方当事人可以向中国的外经贸和工商部门申请审查豁免,其中包括改善市场公平竞争条件的、重组亏损企业并保障就业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并能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可以改善环境的等。 佳通公司入主ST桦林,带有上述重组亏损企业等概念。吴庆荣表示,申请审查豁免等事宜已委托律师办理。 走走形式? “ST桦林在国内轮胎业很有名,但这几轮竞拍为什么参拍企业寥寥无几?这种拍卖形式是否有利于国有资产最大限度的回收?我认为其中有问题。”曾前往桦林集团考察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所长陈小洪对这一拍卖提出疑问:“信息披露渠道是不是足够畅通?存在的问题和达成的条件是否透明和公开?” ST桦林主营轮胎生产和销售,一度是牡丹江市的利税大户,并是化工部“九五”规划确定的中国四大轮胎生产基地之一。其累计投资近7亿元的几大项目多已建成,包括投资4.56亿元的重头项目50万套子午线轮胎生产线已投入试产。 在佳通轮胎眼中,这一生产线是竞买ST桦林国有法人股股权最吸引人之处。吴庆荣表示:“这一生产线稍做改造即可投入生产,这是一块优良资产。”另外,入主ST桦林后,佳通轮胎还可顺势将中国东北市场纳入自己的版图。 按照中国拍卖市场的规定,同一拍卖标的有三次拍卖机会,若流拍后再次拍买,起拍价将逐次递减10%。至ST桦林第三次拍卖时,价格已从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人民币1.20856亿元下跌到9000多万元。如此低价拿下价值4亿多元的生产线,难怪吴庆荣难掩欣喜地表示“价格比较满意”。 “国有资产到底定什么价格,需要有一个市场发现机制。国有股股权从协议转让到目前的公开拍卖当然是一种进步,但是其中价格发现的关键是要有充分的买家聚集,有充分的竞争。”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部部长王志刚表示,“如果拍卖几分钟就搞定,难免有走形式的嫌疑。就像有些产权交易中心,表面上挂牌交易,其实私下已先有协议。” 挑战政府制度安排 王志刚同时评价:“这是第一例外资参与中国国有法人股竞购,意义已超越了拍卖本身。国有企业并购之后的核心问题是人员安置和债务,这方面制度上如何安排,对政府也是一种挑战。” 牡丹江市副市长梁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政府在这次重组中将起主导作用。上市公司与集团公司这次将彻底分开,各自负责相应的债权债务;资不抵债部分,政府会有优惠政策,用企业重组后产生的效益来弥补。王认为:“如果在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理上能够达到比较满意的效果,会给以后外资并购重组国有企业带来示范效应。” “国有资产是一种特殊资产,国有企业由于历史原因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职能,不像民营企业资产比较清爽。国企的事情牵一发动全身,涉及人员安置和债务处理,包括应收应付款抵押担保等多项难题。而解决这些难题都易形成黑箱操作和国有资产陷阱,所以不能太过草率。但是,也不能不允许地方不做探索。中央企业目前由国资委管起来了,现在最可怕的是地方国有企业。有些地方政府短视,只考虑局部利益,国有企业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卖出去再说,最后留下一堆烂摊子,还得国家收拾。” 王志刚强调:“在国有企业并购中,我认为应考虑两点:一是是否引进的是战略投资者;二要考虑垄断问题和是否会被别人控制。这一点在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时尤其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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