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评论
轰动海内外的“中科案”6月11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尽管由于此案关键人物吕梁(也称“K先生”)和朱焕良因“下落不明”不能站在被告席上而给所有参与庭审的人们带来些许遗憾,但从“中科案”几个操盘手的供诉也不能不发人深思:到底是谁造就了庄家?到底是谁在纵容庄家?
拔出萝卜带出泥
随着“中科创业”案件庭审的继续和更多当事人接受讯问,操纵“中科创业”股票的不少内情也被抖露出来。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大批背后的证券机构也被“拔出萝卜带出泥”给暴露出来,而这个“泥”,就是吕梁们赖以生存的土壤。
根据检察机关的初步侦查,“中科创业案”遍及北京、上海、浙江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牵涉到120多家证券营业部,其中,出现频率较高的有申银万国证券上海陆家浜营业部、南方证券海口营业部、中兴信托北京亚运村营业部。
券商在整个“中科案”中扮演什么角色呢?庄家吕梁的操盘手丁福根供认,券商的作用主要是提供融资、并提供大量的个人股东账户。
据吕梁的另一操盘手庞博交代,不少证券营业部往往是吕梁一方与出资方签订协议的第三方或见证人。它们的职责就是进行资金监管,防止被随意调拨;同时还进行风险控制,一旦股价出现异常,则进行补仓或平仓。而曾经为吕梁筹措资金的董沛霖则供认,参与到“中科案”中的许多机构和个人出资方都是通过证券公司介绍认识的。庞博还供认,吕梁们控盘的1500个个人账户中,约80%以上的股东卡是由证券公司提供的。
事实上,这样的事情在中国证券市场并不鲜见,券商参与操纵股票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2001年12月,中国证监会调查发现,甘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吕宏对违规提供融资和利用个人股票账户违规自营负有领导责任,证监会稽查局拟对吕宏罚款50万元。再此前,杭州一家政权营业部经理也以违规提供融资而受到监管层的处罚。
透过这些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庄家行为与券商的默默支持密不可分。原本是作为股票交易规则的执行者,最后却干起了监守自盗的勾当。券商的违规行为为庄家操纵股票打下基础。
券商危机
对于庄家,不少投资者可谓是“既爱又恨”————一方面,希望自己能够跟上庄家炒作的节奏获取收益;另一方面,由于庄家的操纵,可能导致自身收益的大幅缩水。可以说,正是投资者这种“又爱又恨”的矛盾心态给庄家存在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以致很多媒体为了取悦投资者,不得不开办一些“跟庄指南”之类的栏目。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对于券商来说,为“庄家”大开绿灯甚至亲自参与也起源于一个“利”字。
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券商参与“庄家”操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征:有的在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关系问题上片面追求短期利益,不切实际地给业务部门和营业部压指标,鼓励员工以“业务创新”的名义打擦边球,试图钻法律的空子;有的营业部负责人盲目追求利润,放松对自己的法律约束和道德约束,有的在公司下达的利润指标或公司领导的压力下,明知是违法违规行为,却不敢或不愿指出;有的甚至为了个人利益,还为公司如何打擦边球出主意,想办法。
董沛霖在供诉中这样表述自己和券商的合作关系:“只要答应在该营业部交易,营业部就可以为我们寻找资金。”
加强券商管理
去年下半年,在跌宕起伏的股市行情中,券商问题始浮出水面。不少券商面临危机,而危机的根源无不是与公司内部治理不严、违规操作有关。
承销、经纪和自营,号称是券商的三大业务。然而,在2000年股市走“牛”的诱惑下,不少券商抑制不住利益的冲动,大力发展代客理财,进行股票炒作投资。券商自身投资股票倒也无可厚非,但在这其中,很多人却在利用违规操作手法,比如违规融资、保底承诺、开设个人账户等。如此一来,在股市中,券商便同许多地下基金、机构大户等开始争夺起市场。
股市大涨时,这种操作还能令各方皆大欢喜;但是在股市暴跌中,日子可就苦不堪言:不仅保底无方,而且讨债者缠身,如若坐庄不慎便令其资金链条断裂从而导致股票缩水“雪崩”。这样的例子在2001年并不鲜见。
自去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加强了监管力度。特别是对操纵市场的行为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措施,但在对券商违规操作的监督上,证监会并没有出台相关措施。
事实上,券商处于监管第一线,很显然,要想尽量避免庄家操纵股市,加强对券商的管理关系重大。
比如对参与操纵股票案的券商的刑事责任的追究。比如正在北京开审的“中科案”,除了几个操盘手之外,券商这个“帮凶”却坐到了被告席外,给震惊海内外的“中科案”留下了无尽的遗憾。
我国已经加入WTO,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证券行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而如何制定严格的监管政策,规范券商的运营行为将是管理层一件迫在眉睫的大事。
本报记者丁秀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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