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深圳电(记者 陈英)《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自2月26日发布并正式实施以来,尽管随后市场交投火爆,近日两市成交金额更是连续维持在250亿元之上,然而,一直被市场普遍认为对机构投资者交易较为有利的大宗交易,却“犹抱琵琶半遮面”,至今一笔都未出现。
多位市场分析人士认为,这是很正常的。目前政策面转暖,消息面利好较多,舆论面 积极向好,种种有利条件都对后市形成较强的支撑,于是众多投资者在参与股市时,大多是把注意力集中于传统交易模式。而大宗交易,虽然在海外交易所是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机制,但在国内尚属新生事物,不仅其单笔交易规模远大于市场平均单笔交易,更有可能会引发机构投资者运作手法的创新,需要进一步揣摩和探索。因此,大宗交易被国内市场认可、接受,引起众多投资者的注意、参与,仍需时日。
据了解,目前深交所已经在技术系统、市场监管等方面为大宗交易的实行做好了充分准备。每笔大宗交易的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证券商席位名称以及买卖双方的姓名或名称将以公开信息披露的形式向市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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