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雁 周颖
收益有保障
太太药业上月发布公告称,将投入2亿元用于购买国债;辽河油田的财务报表显示,去年短期投资行为达到11亿元,其中5000万元与国泰君安签署资产委托协议,委托期限为2000年8月—2001年2月……很多新上市公司及老公司增发或配股之后,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做短期投资的情况已经是屡见不鲜。据某券商研究机构所做调查显示,上市公司的短期投资行为有逐步增加的趋势,短期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是通过发行新股或增发募集的资金,而短期投资的投向则往往通过不同的渠道流向了证券市场。
北京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经理陈俊谈到,将公司暂时闲置资金用于短期投资的现象非常普遍。对于上市公司,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刚刚上市或增发配股之后,资金已经到位,但需分批投入项目。短期投资作为一种理财方式是正常的,总比存在银行里效率高;按规定也不需要单独披露。另一个原因可能是投资实业收益率低,不如投在股市里收效快、收益有保障。
风险勿轻视
但需注意的是:这种短期投资也是有风险的,而这种风险往往是由管理层的资金使用权限决定的。比如短期投向的资金是否应该由董事会批准,股东大会是否应该有权利管辖,中小投资者是否有表决权等。对于短期投资是否应该透明、公开,尚无定论,而现实中,因为上市公司故意隐瞒等诸多问题,使短期投资缺乏透明度,导致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发生。
由于短期投资一般是在一个会计年度或经营周期内投入并收回的投资,上市公司往往并没有经股东大会审议,而由董事会直接予以通过,在信息披露上也经常采用“先斩后奏”。由于草率决策导致短期投资所暴露的问题可谓层出不穷。
某些公司只看到短期利益,把短期投资变成了投机。如中视股份将自有资金3500万元委托无锡众事公司投资于证券市场造成帐面亏损900多万元。要命的是无锡众事是中视自己人(员工持股会和原证券部经理)出资设立的公司,偿债追索无望,只得将亏损计入当期损益。
市场风险的背后是道德风险,而这恰恰经常为“理财有方”的上市公司所忽略。据日本国际证券公司孙女士介绍,在海外,一家上市公司一旦被发现有擅自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欺诈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追究和市场监管者的处罚,更重要的是它将寸步难行,因为它作为一个公众公司丧失了公信。而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法律法规尚有鞭长莫及之处,公信在一些上市公司眼中又价值几何?
灰色地带 亟待规范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之所以有很多闲置资金,是因为上市只注重圈钱,而一旦融资之后,可能会更改原先承诺的投资项目,为保证资金的安全性,他们会进行委托理财。而这种行为带有“灰色”成分,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利于证监会的监管和投资者的监督,也正因为披露不及时,才能逃过监管部门的眼睛。不少上市公司不仅披露不及时,而且披露不全面,在操作程序上不合法,资金来源也不明确。实际上,这种把戏是拿投资者的钱做赌注,赢家是上市公司。而托管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某种关系,是在违法的隐蔽的情况下进行的。上市公司这样做,是无视中小投资者的存在,也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而且也会助长腐败、滋生虚假信息。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上市公司融资之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范围有了一定的限制。据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女士最近透露,上市公司内控指引也在制定中。但任何规范都是外在的,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如何自觉地善用投资者的投资,既提高效率又规避风险,则是一个复杂艰巨而又必须加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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