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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FII打开A股一扇窗 (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5日 01:5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很多人认为,2003年开放QFII让国外机构抄了A股的大底,我觉得不能这么说。股改之前,A股的基本面和股价是两回事。股改之后,两者逐渐走到了一起。而QFII在股改之前就是根据基本面来选股,走在了国内机构的前面。等到内地的基金转变思路,渐渐地买了和我们一样的股票,而我们已经提前买了,等于是他们推我们上去的。”

  不过,随着国内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逐渐成熟,QFII的“老师”色彩越来越淡化。“内地基金和QFII的差距已经很小了,大家都在做基本面分析。而且现在的QFII基金经理已经没有第一批那么有热情、有冲劲,像我和温亮都回到了内地的基金公司工作。所以,现在的QFII已经很难处处保持领先,慢慢回归到一个机构投资者而已。”谢礼文说。

  QFII大事记

  2000年,时任证监会首席顾问的梁定邦建议,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开启外资投资中国A股市场的大门。

  2002年11月7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0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合格投资者应委托境内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托管资产,委托境内证券公司办理在境内的证券交易活动。QFII制度正式进入试点,累计投资额度上限为40亿美元。

  2002年11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发布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暂行规定》,于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2002年12月1日,《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对申请人的资产规模、投资额度、投资品种、托管人资格等作出具体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各自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

  2003年1月中旬,人民银行批准工、中、农、交、建、招行及渣打、汇丰、花旗3家外资银行的上海分行从事QFII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

  2003年2月27日,工、中、农、交、建QFII托管人资格获得证监会批准。2003年3月14日,渣打、汇丰、花旗3家外资银行的上海分行QFII托管人资格获得证监会批准。

  2003年3月19日,证监会以发言人谈话形式进一步明确QFII制度实施细则,放宽了申请人范围和投资品种范围。投资人范围从境外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扩展到境外信托机构和政府投资机构;投资品种从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国债、可转换债券、企业债券等扩展到基金且无比例限制,还可参与股票增发、配股、新股发行和可转换债发行的申购。

  2003年5月26日,瑞士银行有限公司、野村证券株式会社QFII资格获批。

  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通过申银万国买进宝钢股份上港集箱外运发展中兴通讯等四支股票,完成了QFII第一单。

  2005年7月11日,QFII总额度增加60亿美元,上限升至100亿美元。

  2007年12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将QFII投资额度从100亿美元扩大到300亿美元。

  截至2008年10月底,共71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余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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