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7月5日晚间消息,银河证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出公告,表现将退回客户打新费用,并调整平仓规则。
以下是三则公告:
关于退还部分客户“鑫新雨”费用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7月4日发行人公告,原计划进行首次公开发行的共28家上市公司均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证券交易所精神,我公司决定:
对2015年6月25日(含)至2015年7月3日(含)完成“鑫新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初始交易、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完成购回交易的客户,公司酌情退还全部固定费用及部分利息(具体退还方式及计算标准可以咨询客户账户所属营业部)。
如客户有任何疑问,请拔打我公司客服电话(955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微博] 2015年7月5 日
关于解冻投资者2015年7月3日新股申购资金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深圳证券交易所[微博]相关通知要求,2015年7月6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本公司投资者7月3日新股网上申购资金进行解冻(包括博敏电子、安记食品、道森股份、读者传媒、邦宝益智、润欣科技、中科创达、中坚科技、三夫户外、凯龙股份共10只新股申购资金),请各位投资者及时查询账户资金余额变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7月3日至7月5日期间,上述新股申购资金的利息将按照本公司保证金存款利率正常计算。
二、7月6日,上述新股申购资金均可正常使用;除中国银行和北京银行外,开通本公司其他三方存管合作银行的投资者可以办理取款;7月7日起,中国银行和北京银行的上述新股申购资金可以正常取款。
三、因资金第三方存管原因,开通中国银行和北京银行作为三方存管银行的投资者,如需在7月6日办理上述新股申购资金取款的,须通过单客户多银行的方式,通过本公司的其他三方存管合作银行进行办理。
投资者如有疑问,可通过本公司统一客服电话:95551或4008-888-888进行咨询,或咨询本人开户营业部。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5 日
银河证券调整平仓规则的公告 关于融资融券业务强制平仓规则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微博]2015年7月1日修订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自2015年7月6日起,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因客户维持担保比例过低而强制平仓的相关规则调整如下:
若客户T日信用账户低于130%的平仓维持担保比例,客户须在 T+1 日收盘前补充担保物或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将维持担保比例提高至不低于150%的补仓维持担保比例。
若客户T+1 日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50%但不低于130%,则公司暂缓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客户可自行操作信用账户(包括自行平仓等),但客户应保证,客户T+1日后的每一交易日信用账户的维持担保比例均不低于130%,否则,公司将在该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的次一交易日对客户信用账户进行强制平仓,平仓后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
维持担保比例不低于150%以后,公司对客户信用账户解除强制平仓状态。
以上维持担保比例的计算均以日终清算后为准。
如客户有任何疑问,请拔打我公司客服电话(9555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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