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就近期有媒体报道首发企业将因财务资料有效期原因大面积中止审查的情况,证监会[微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6日表示,该报道并不属实。
他表示,此前证监会于5月22日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已经明确,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过有效期的,再补充审计报告期间不再中止审查,财务资料延长1个月的有效期内,不再中止初审、发审会,目前正在照此执行。同时,发行人申请材料记载的有效期逾期超过3个月未补充材料的将直接终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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