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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延迟推出创业板稳定市场信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1日 11:30 每日经济新闻
李伟 孙凝 毛欢喜 张飙 每日经济新闻 自《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 (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以来,每日经济新闻、成都商报、新浪网三大强势媒体联合推出了一系列报道,广泛向各界专家征求意见。很多专家发表了大量具有真知灼见的意见和建议。 今日是草案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本报收集了部分专家的最新意见,形成比较完整的意见稿,在三大媒体发表,并报送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 专家意见精彩提示 曹凤岐 □应提高对保荐人的要求,严格规定保荐人的责任 □监管层应出台相应制度,抬高投资者进场门槛,对中小投资者利益负责 左小蕾 □创业板应该有完善的市场制度和规则 □加上“退市”的相关条款,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周友苏 □创业板宜推迟 □应对成长型企业和自主创新企业进行准确的法律界定 □应吸取主板市场教训,对创业板市场退市制度进行严格规定 刘纪鹏 □上市标准不能太高,但是绝不能一下子降太低 □对于保荐人能同时保荐多少家企业应有限制 建 议 左小蕾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上市公司信息应更充分对称 创业板以中小高科技企业为主,高科技行业的变化很大,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信息应更充分对称;证券分析和行业公司分析应及时,公开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应更严格,上市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包括管理层变化的透明度更高,使投资者更容易了解其股票是否有投资价值。 必须有退市制度条款 如在管理办法中加上“退市”的相关条款,更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于完善上市公司的监管体系,结束上市公司 “只生不死”的历史,也是一个重大进步。创业板是一个全新市场,作为“退市”这一新制度的试点,应没有所谓 “历史遗留”问题的障碍,有利于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一开始就加强风险意识,为“退市”风险做好准备。 毛丞宇 IDGVC合伙人 有创投机构股东的企业优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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