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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集合理财再扩容 收益可比基金(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1日 19:06 财时网-财经时报

  与信托产品、部分银行理财产品一样,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主要针对中高端客户,购买下限通常都在5万元或者10万元,把大部分的中小投资者挡在了门槛之外。

  按照规定,限定性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单份金额最低5万元,非限定性最低10万元。这大大高于基金最低1000元就可申购的门槛。

  由于本质上是一种私募形式,尽管表面上看是“准基金”产品,但券商集合理财又不能以投资基金的思维和方式来操作。

  这首先体现在了流动性上。与基金相比,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流行性较弱,通常是周期性的开放,而且只能退出,不能转让或者随时赎回。

  在流动性上,券商集合理财以及开发的产品与开放式基金相比较差。一般而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的周期一般为2-3天,且随时可以变现。流动性最好的货币市场基金甚至可以作为现金管理工具使用。

  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则不同。在成立运行后,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首先要经历一个短则1个月,长则1年的封闭期,然后才能进入开放期。即使在开放期,非限定性产品的开放日也比较有限,一般为3-5个工作日,在这期间投资者才可以申购和赎回。限定性产品在开放期内大多可以每天开放,但赎回的时候也存在种种限制。

  此外,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与一般的基金产品也不尽相同。公募基金产品的净值变动等情况,投资者均能在实时跟踪了解。但这种情况却不适应券商集合理财产品,投资者获取的产品信息是由券商通知和邮寄的方式传递,有一定的滞后性。

  事实上,即便是有资金的保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也同样面临着市场剧烈波动的风险。尽管在投资操作上更具有灵活性和券商自有资金的保证,但在市场整体下跌的过程中,投资风险也难以完全避免,在市场大跌中,即便是有券商3%甚至5%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但2008年以宽幅波动为特征的市场中,只要波动3%或者5%,自有资金就将完全亏空,投资者的亏损也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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