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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制定文件规范上市公司高管人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2日 10:5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一日电(记者 贾靖峰)为规范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提高其行业自律,中国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的五部《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实施细则》,并于今日向社会公布,征集各界意见。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必须接受中国证监会组织的持续教育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其参加培训情况及培训
考核情况将被记入诚信记录数据库。

  《指引》明确,须接受培训的对象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长、董事、监事、独立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五部相关培训细则包括:《上市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培训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培训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培训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实施细则》。

  近期“内地传媒第一股”北青传媒数高管相继落马一事曝光后,上市公司的高层人事话题再次成为业界焦点。中国

证监会称,此次制定系列规范及培训细则旨在使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明确相关法规,强化自律意识,以期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资本市场
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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