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能源大股东补充承诺减持价格底限8.7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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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07:47 中国证券报 | |||||||||
记者 王泓 北京报道 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今日公告,董事会昨天全票通过《关于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提案》。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补充承诺书,将原先承诺的获得流通权后不实施流通的时限由18个月变更为24个月,并确定届时出售股票的最低价格为每股8.71元。
公告披露,邢矿集团在5月8日出具的承诺书的基础上作出补充承诺,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18个月内,邢矿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金牛能源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且出售价格必须高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当前最低出售价格为:金牛能源股票2005年4月29日收盘价格14.39元按2004年年度分红、资本公积金转增除权调整后的水平,即8.71元/股。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导致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最低出售价格按照除权除息计算公式加以调整。 邢矿集团还将按补充承诺约定的流通时限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应股份的冻结和解冻申请,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资源性企业的要求保持对金牛能源的控股比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