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欧洲货币基金(EMF)应该自己筹措资金,这可以通过实施一个欧洲主权保险计划(European Sovereign Insurance Scheme)。这个计划将针对EMU成员国的主权债务出售欧洲主权保险债券(European Sovereign Insurance Bond)。
这个EMF的建立需要一些基本的规则,比如,首先,成员国将不被允许去买关于他们自己债务的保险,只有私人市场参与者可以。
第二,对EMF发行这样一些保险债券还应有明确的限制。这个限制将基于《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的60%的规则。因此,EMF针对某成员国的主权债务卖出此类保险,EMF所承担的总保险义务不能超过这个国家GDP的60%。这将会自动限制欧洲主权保险债券的供应量,并提供一个对于违约风险定价的市场机制。加入一成员国的基金保险义务越是接近这个60%的限制,其保费也将会升得越高。
目前,很多市场参与者都期待免费得到这个保险。相反,欧洲货币联盟国家应该顺应这种市场风向以卖出这个保险。这将在很大程度地为欧洲纳税人们解围,因为他们不得不对一些国家不负责任的财政政策负责。在过去十年间,希腊债券收益差(Spreads)反映了市场如何相信这样一个救助最终将会发生,而德国政府债券的收益差几乎是不存在的。
一个欧洲主权保险债券的流动市场的存在,将强迫每个成员国需要去承受它从外部借钱的成本。这要求国家们(比如希腊)更早的进行自律。欧元区的所有主权债务是平等形成的——这个见解是错误的。如果有欧洲主权保险计划,将会有助于消除这个见解。
但是,EMF的保险提供是可信的吗?对所有财政和金融体制来说,可信性是一个问题。因此,EMF需要拥有一个类似于欧洲央行的稳固的自主性,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这样一个公信力并不是很容易就能够获得的,但是欧洲央行的例子证明这是可以做得到的。
摘自VOX博客,编译 严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