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1月23日证监许可[2016] 2790号文注册,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简称:国富安享货币,基金代码:004120)已于2017年5月15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7年6月23日。根据统计, 截至目前,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富兰克林国海安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7年5月17日止,即本基金2017年5月17日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当日的有效认购申请指销售机构认购截止时间内的有效申请,具体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则为准)将全部予以确认,并自2017年5月18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4518(免长途费)、95105680(免长途费)和021-3878 9555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8日

  

  关于新增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及相关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肯特瑞”)签署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和服务代理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自2017年5月22日起,肯特瑞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全部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并参加肯特瑞费率优惠活动。

  具体代销基金及业务开通如下表所列:

  ■

  二、转换业务相关事项

  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和转出基金赎回费率的情况而定。

  (2)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在相关基金的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2.其他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

  (2)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金融地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恒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A、C份额之间以及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份额之间为同一基金的不同份额类别,不能相互转换。

  (3)本公司已分别于2008年11月1日及2010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刊登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基金转换业务规则补充说明的公告》。投资者可以查阅相关报纸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具体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除此以外,基金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其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4)本公司新发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的公告为准。

  (5)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并在调整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上公告。

  (6)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事项

  1.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到肯特瑞申请开办定投业务并约定每期固定的投资金额,该投资金额即为申购金额。本公司旗下除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外的其他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 元,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和富兰克林国海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富兰克林国海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富兰克林国海日日收益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类)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国富日日收益货币B暂不开通定投业务),但如肯特瑞规定的最低定投申购金额高于以上限额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2.业务规则和办理程序

  除每期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定投业务的具体业务规则以上述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和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的规定为准;具体投资者范围和办理程序应遵循肯特瑞的相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肯特瑞认购、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本公司旗下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基金,可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肯特瑞官方网站公示为准。

  各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本活动自2017年5月22日起,结束时间以肯特瑞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肯特瑞代销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认购、申购手续费(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产生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肯特瑞所有,费率优惠期间,业务办理的流程以肯特瑞的规定为准。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肯特瑞的有关规定。

  4.投资者欲了解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产品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

  传真:010-89188000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 fund.jd.com

  2.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fts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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