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PPP 项目合同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2,4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合作期3+15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披露了《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霍山县体育中心&霍山中学建设 PPP 项目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建筑")为"霍山县体育中心&霍山中学建设 PPP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中标单位。

  近日,中南建筑与霍山县文广新局、安徽省霍山中学、霍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霍山县体育中心&霍山中学建设PPP项目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14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

  公司主营业务:汽车普通货运服务(危险品除外);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特级);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凭资质证经营)

  公司注册地:海门市常乐镇

  2、霍山县文广新局、安徽省霍山中学

  霍山县人民政府授权霍山县文广新局、安徽省霍山中学(以下合称"甲方")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3、霍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霍山县建设公司")

  公司名称:霍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7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庆

  公司主营业务:对城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经营、管理;土地收储与开发。

  公司注册地: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招商中心四楼

  霍山县人民政府授权霍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

  4、中南建筑与上述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双方无业务往来,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霍山县体育中心&霍山中学建设PPP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霍山县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包含体育场馆分为体育场(容纳2万人)、体育馆(固定坐席3600人+1000人活动座位)、游泳馆(容纳1500人);安徽省霍山中学迁建工程位于霍山县高桥湾现代产业园规划区内,北靠高新路,南邻淠滨路,西起燕窝南路,东至飞凤路,总占地面积约342.9亩,校区建筑总面积108,723平方米。

  3、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2,400万元 。

  4、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霍山县建设公司与中南建筑(以下合称"乙方")分别作为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按10%:90%的股权比例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移交及运维业务。

  5、项目合作年限: 项目合作期3+15年,分为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

  6、项目公司的成立: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为140,489,388元,其中霍山县建设公司出资的资本金为14,048,939元,占项目公司资本金总额的10%;中南建筑出资的资本金为126,440,449元,占项目公司资本金总额的90%。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经营权

  (1)甲方将投资、融资、建设及运维本项目的经营权授予乙方。如涉及特许经营权的,按特许经营管理规定执行。政府方授予项目公司体育中心经营权,商业运营前,向政府方提交运营方案,经政府方和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正式运营,批准后可向部分使用者收费进行补贴。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出于本项目融资的目的,乙方可根据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的规定将本合同项下的预期收益等作为本项目的融资抵押等担保,乙方设置该担保权益不应损害甲方的权利或利益;若未来乙方不能顺利完成项目融资的,乙方可采取社会资本方股东借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以确保乙方的融资足额到位。

  (3)本项目在建设期及结束并完工验收后,项目资产所有权都归属于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项目公司保留运营权、维护权等权利至项目合作期限届满。项目合作期满时,乙方应将项目经营权无偿移交甲方。

  2、政府付费

  (1)项目可用性服务费

  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可用性服务费总额为1,104,591,221元。可用性服务费自运营期开始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分15期支付,付款期限为每次应付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

  (2)项目绩效服务费

  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绩效服务费总额为6,990万元(运营期按15年计,如遇运营期调整,绩效服务费总额的调整由双方协商确定)。政府付费与乙方运维绩效表现挂钩,自运营期开始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分15期支付,付款期限为每次应付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

  3、额外收益

  体育中心项目运营出现盈利后按2:3:5分配,即20%为本身发展基金,30%上交主管部门,50%项目公司自由分配。

  五、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的签订旨在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响应国家开展 PPP 项目的有关要求,并探索创新政企合作模式。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进一步增强市场拓展能力构成积极影响。

  2、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合同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案信息

  1、霍山县体育中心&霍山中学建设PPP项目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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