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8日开市起复牌。

  鉴于网络媒体上出现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采矿权证可能被司法拍卖的敏感信息,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核实情况

  2015年2月,控股子公司马尔康金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矿业")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20,000万元,以金鑫矿业持有的四川阿坝州锂辉矿采矿权作为抵押,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6年2月到期该笔借款,2016年5月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四川省江油人民法院执行。(【具体情况请参阅公司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金鑫矿业帐户被冻结相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1)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

  2016年7月,公司拟通过向金鑫矿业增资的方式解决其债务问题,由于金鑫矿业少数股东未同意该增资方案,故未能实施。其后,公司一直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协调处理子公司债务相关问题。由于还款方案未能最终确定,该案件仍在执行状态中,近日,四川省江油人民法院正在进行案件抵押物司法网上拍卖的准备工作。金鑫矿业采矿权面临被拍卖的风险。

  二、应对措施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将尽快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就金鑫矿业债务问题确定还款方案,化解金鑫矿业采矿权可能被拍卖的风险。

  三、股票复牌安排

  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3月8日开市起复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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