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019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持计划

  根据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集团")2016年1月28日、2016年2月1日、2016年2月3日及2016年11月10日的书面通知,复星集团拟自2016年1月28日(含当日)起算12个月内通过其及其一致行动人择机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份(包括A股及/或H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截至2016年11月7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314,075,364股,下同)的2%。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近日,本公司收到复星集团通知,截至2017年1月27日收市,复星集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自2016年1月28日至2017年1月27日,复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含港股通)累计增持本公司17,070,466股股份(其中:11,897,466股A股股份、5,173,000股H股股份),累计增持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7,092万元(其中港币对人民币汇率按相关增持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累计增持股份比例占截至2016年11月7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74%。

  截至2017年1月27日收市,复星集团持有本公司937,711,780股股份(其中:932,538,780股A股股份、5,173,000股H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即2,414,512,045)的约38.84%。

  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复星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其他事项

  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7-020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

  申请受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况

  近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宏汉霖")收到《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号:CXSL1600095沪),复宏汉霖研制的重组抗TNFα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治疗银屑病适应症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监总局")临床试验注册审评受理。

  二、该新药的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重组抗TNFα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剂型:制剂:中国药典剂型 注射剂

  规格:40mg/0.8mL

  申请事项:新药申请:治疗用生物制品2类

  申报阶段:临床

  申请人:复宏汉霖

  结论:申报资料基本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予以受理

  三、该新药的研究情况

  2013年8月,复宏汉霖就该新药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适应症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于2015年12月获临床试验批准,详情请见本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临床试验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0)。

  此次系复宏汉霖就该新药用于治疗银屑病适应症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并获受理。

  该新药为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单克隆抗体生物药的生物类似药。截至本公告日,该新药已完成中试生产工艺放大,并在包括抗体分子理化特性、生物学活性、体内外药效、药代及毒理学数据等数十项药学质量研究结果中,与原研药阿达木单抗注射液(商品名:修美乐,由艾伯维公司(原雅培公司)生产)保持高度相似。

  截至本公告日,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上市的 TNFα抑制剂主要包括阿达木单抗注射液、注射用英夫利昔单抗、注射用依那西普、注射用重组人 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包含益赛普及强克)。根据 IMS MIDASTM资料(由 IMS Health提供,IMS Health是全球领先的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2016年1至11月TNFα抑制剂于中国境内销售额约为人民币7.8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包括类风湿关节炎适应症及银屑病适应症)已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约4,100万元。

  四、风险提示

  该新药临床研究虽预期良好,但根据国内外新药研发经验,新药研发均存在一定风险,例如I期、II期和/或III期(如适用)临床试验中均可能会因为安全性和/或有效性等问题而终止。

  根据中国相关新药研发的法规要求,该新药尚需开展一系列临床研究并经国家药品审评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上市。

  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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