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04:5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8号),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宜。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相关事宜。截至本公告日止,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于2016年5月31日完成了交易标的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铁大风")100%股权的过户和工商变更手续,浙铁大风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

  二、公司向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102,256,90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已于2016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7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三、公司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的本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事宜的变更手续。

  四、公司尚需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向浙铁大风原控股股东浙江省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对价14,508.45万元。

  五、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0,302,238股新股募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配套资金,公司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尚未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事宜。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的后续实施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江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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